扬州大学
招生簡章、公告彙總
扬州大学2026年港澳台侨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资料来源: 院校官网 整理: 中書院 发布日期:2026年2月28日
一、录取
我校2026年度将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择优录取。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二、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相关费用清单将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出。
四、其它
1.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当年的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下载电子成绩证书。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
2.学生在校期间,高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3.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高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五、联系方式
扬州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联系人:童苏阳老师
电话:0514-87978286
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扬州大学2026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资料来源: 院校官网 整理: 中書院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3日
一、申请指南
(一)报名资格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台湾高中毕业生。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须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2.已参加2026年度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语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均可报名。注意:此要求为报名资格,并非录取要求。
(二)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31日。
(三)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四)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高校招生简章,了解高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自主确定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按高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 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 6 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五)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审核、考核及录取
我校将依据申请学生的学测分科成绩及相应标级,视情结合面试成绩择优进行录取。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将于2026年4月1日至5月14日期间进行审核和考核,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我校将安排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
三、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复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复查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台湾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相关费用清单将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出。
五、其它
1.学生与同专业祖国大陆学生同住,按相应标准缴纳住宿费。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4.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26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5. 新生应按照我校2026级新生报到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入学报到、注册等相关工作,具体事宜将在录取后告知。
六、联系方式
扬州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联系人:童苏阳老师
电话:86-514-87978286
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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