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
招生簡章、公告彙總
浙江音乐学院2026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简章
资料来源: 院校官网 整理: 中書院 发布日期:2026年1月26日
浙江音乐学院是教育部于2016年3月1日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浙江省人民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共建。学校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校园占地面积602亩,校舍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拥有大剧院1座、音乐厅3座、剧场3个、演播厅2个、排练厅104间、琴房935间、录音棚8间以及图书馆等教学辅助和艺术实践场馆。
学校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等3个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学科被列为省一流学科A类建设计划,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被列为省一流学科B类建设计划。拥有艺术学学术硕士和音乐、舞蹈类别专业硕士的学位授予权。设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等8个专业,其中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表演等5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余3个专业均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秉承李叔同先生倡导的“学堂乐歌”精神,以“事必尽善”为校训,以“弘毅尚德、博约精艺”为价值理念,以“高水平一流音乐学院”为目标,培养基础厚实、技艺精湛、特色鲜明、德艺双馨的优秀艺术人才。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单独招生资格,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本科生2830人,研究生658人,留学生41人。
一、招生专业
浙江音乐学院2026年计划招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等5个本科专业的华侨港澳台学生。
序号 |
专业(招考方向) |
教学单位 |
学制 |
学费 |
1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与指挥系 | 5年 | 人民币9000元/年 |
2 | 音乐学 | 音乐学系 | 4年 | 人民币9000元/年 |
3 | 音乐表演(钢琴) | 钢琴系 | 4年 | 人民币10350元/年 |
4 | 音乐表演(美声、民声) | 声乐歌剧系 | 5年 | 人民币10350元/年 |
5 | 音乐表演(竹笛、唢呐、笙、民族打击乐、二胡、板胡、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阮、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三弦、箜篌) | 国乐系 | 4年 | 人民币10350元/年 |
6 | 音乐表演(小提琴、中提琴、管弦大提琴、管弦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管风琴) | 管弦系 | 4年 | 人民币10350元/年 |
7 |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流行钢琴、电子管风琴、手风琴、萨克斯管、爵士鼓、古典吉他、流行吉他、低音吉他) | 流行音乐系 | 4年 | 人民币10350元/年 |
8 | 舞蹈表演(中国舞、芭蕾舞) | 舞蹈学院 | 4年 | 人民币9000元/年 |
9 | 音乐表演(越剧器乐)、表演(越剧演员、歌舞剧、戏剧影视表演) | 戏剧系 | 4年 | 人民币10350元/年、9000元/年 |
10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设计与制作) | 音乐工程系 | 4年 | 人民币9000元/年 |
注:最终招生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招生批次
招生批次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报考方式
1.考生须符合《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公布的报名资格,并按照规定办理联合招生报名手续,统一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入学考试。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填报志愿和考试等情况,请考生登录统一报考网站获取详尽信息。(1)《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公布网址:https://eea.gd.gov.cn;(2)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注:如考生未获得联招办组织的报名与考试资格,则参加我校的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2.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四、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考生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自助上传证件照片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按照网页提示和简章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更改。网上报名地址:https://zs.zjcm.edu.cn;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27日10:00—2月1日15:00。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①港澳地区考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台湾地区考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正反面);③华侨考生须上传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2)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缴费:按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标准执行,每位考生收取招生考试费人民币180元,请各位考生于2月3日15:00前汇款至指定账号,汇款须注明“姓名+浙江音乐学院2026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考试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费用均不予退还;逾期未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专业考试方式及相关要求:根据我校人才选拔特点,专业考试采取线上提交视频和寄送本人作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两个本科专业的各招考方向采取线上提交视频和寄送本人作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2)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三个本科专业的各招考方向采取线上提交视频方式进行考试。(3)简章中要求以寄送本人作品方式考试的科目,考生须在确认报名信息后,于2026年2月9日17:00前(以邮件发送日期及时间为准)将本人作品发送至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邮箱(邮箱地址:zs@zjcm.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专业+姓名+考试作品。本人作品须一起压缩打包上传,命名为“姓名+考试作品”。压缩包格式:*.zip、*.rar。(4)简章中要求以在线录制并上传视频方式考试的科目,考生须严格按照我校的各项要求操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视频作品录制与提交,逾期不提交作品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我校考试资格。(5)专业考试(线上录制和提交视频)时间:2月6日9:00—2月9日17:00(其中6日为模拟考,7—9日为正式考)。专业考试各科目线上考试(包含模拟考与正式考)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公布。(6)录制和上传视频的操作要求及步骤:手机APP下载&安装→注册&登录→认证→确认视频考试→参加考试。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浙江音乐学院2026年华侨港澳台招生专业校考考试须知和视频制作操作说明》(另行公布)。
4.其他注意事项:(1)考生不得缺考任何考试项目,否则专业校考成绩视为无效。(2)参加演唱、演奏(军鼓、定音鼓除外)考试的考生须背谱演唱、演奏。(3)考生考试曲目以网上报名时填报内容为准。(4)参加专业考试时,着正装,不得化浓妆,不穿高跟鞋;其中舞蹈类、表演类专业以对应专业(招考方向)的相关要求为准。(5)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校考成绩无效。
我校专业校考属于国家级招生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假弹、假唱、替考等作弊行为的,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学校对录取新生还将进行严格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
五、专业成绩合格要求
1.专业成绩不低于70分。2.专业合格人数按不超过招生总计划数的3倍划定,各专业招考方向的合格人数按报名人数比例分配。
六、录取办法
2026年7月初开始录取工作,由联招办组织,实行网上录取。考生须参加联招办组织的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联招办的投档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七、入学与身体检查
新生持加盖浙江音乐学院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等规定为准。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取消入学资格。港澳台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华侨学生的管理参照上述文件精神执行。
八、学费标准
我校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九、联系方式
1.招生办咨询电话:0571-89808080;邮箱:zs@zjcm.edu.cn(工作日,8:30-11:30,13:30-16:30)。2.举报电话:0571-89808450(招生办),0571-89808200(纪检监察室)。3.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s://zs.zjcm.edu.cn。4.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5.邮政编码:310024。
附件:1.各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比例;2.《视唱》考试大纲。
浙江音乐学院2026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资料来源: 院校官网 整理: 中書院 发布日期:2026年1月26日
浙江音乐学院是教育部于2016年3月1日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浙江省人民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共建。学校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校园占地面积602亩,校舍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拥有大剧院1座、音乐厅3座、剧场3个、演播厅2个、排练厅104间、琴房935间、录音棚8间以及图书馆等教学辅助和艺术实践场馆。
学校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等3个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学科被列为省一流学科A类建设计划,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被列为省一流学科B类建设计划。拥有艺术学学术硕士和音乐、舞蹈类别专业硕士的学位授予权。设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等8个专业,其中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表演等5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余3个专业均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秉承李叔同先生倡导的“学堂乐歌”精神,以“事必尽善”为校训,以“弘毅尚德、博约精艺”为价值理念,以“高水平一流音乐学院”为目标,培养基础厚实、技艺精湛、特色鲜明、德艺双馨的优秀艺术人才。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单独招生资格,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本科生2830人,研究生658人,留学生41人。
一、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招考方向) |
教学单位 |
学制 |
学费 |
1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与指挥系 | 5年 | 人民币9000元/年 |
2 | 音乐学 | 音乐学系 | 4年 | 人民币9000元/年 |
3 | 音乐表演(钢琴) | 钢琴系 | 4年 | 人民币10350元/年 |
4 | 音乐表演(美声、民声) | 声乐歌剧系 | 5年 | 人民币10350元/年 |
5 | 音乐表演(竹笛、唢呐、笙、民族打击乐、二胡、板胡、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阮、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三弦、箜篌) | 国乐系 | 4年 | 人民币10350元/年 |
6 | 音乐表演(小提琴、中提琴、管弦大提琴、管弦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管风琴) | 管弦系 | 4年 | 人民币10350元/年 |
7 |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流行钢琴、电子管风琴、手风琴、萨克斯管、爵士鼓、古典吉他、流行吉他、低音吉他) | 流行音乐系 | 4年 | 人民币10350元/年 |
8 | 舞蹈表演(中国舞、芭蕾舞) | 舞蹈学院 | 4年 | 人民币9000元/年 |
9 | 音乐表演(越剧器乐)、表演(越剧演员、歌舞剧、戏剧影视表演) | 戏剧系 | 4年 | 人民币10350元/年、9000元/年 |
10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设计与制作) | 音乐工程系 | 4年 | 人民币9000元/年 |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2名,不分专业(招考方向),不分文理科。最终招生计划数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
三、报名
(一)报名资格: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学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如《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5月1日前上传至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31日。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四、审核及专业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5月14日。(一)审核: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逾期提交不再受理。(二)专业考核: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关注我校的专业考核通知。考核内容与我校发布的《浙江音乐学院2026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简章》中各专业要求一致,具体考核时间、方式等安排请及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1.考生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2.专业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以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二)录取安排:学校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学测成绩查验,然后将学测成绩查验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系统将于5月15日公布拟录取名单。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如我校招生计划未能一次完成,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通过征集志愿方式进行补录。经录取确认后的考生,学校将于7月份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标准
我校录取的台湾地区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
七、入学与身体检查
新生持加盖浙江音乐学院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等规定为准。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八、学籍管理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九、联系方式
1.招生办咨询电话:0571-89808080;邮箱:zs@zjcm.edu.cn(工作日,8:30-11:30,13:30—16:30)。2.举报电话:0571-89808450(招生办),0571-89808200(纪检监察室)。3.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s://zs.zjcm.edu.cn。4.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5.邮政编码:310024。
浙江音乐学院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资料来源: 院校官网 整理: 中書院 发布日期:2024年4月1日
浙江音乐学院是教育部于2016年3月1日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浙江省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共建。学校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校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校园占地面积602亩,校舍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事必尽善”校训为遵循,以“弘毅尚德、博约精艺”核心价值理念为追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办学、高质量发展,在办学治校各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学科专业建设成效显著。音乐与舞蹈学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3年位列全国专业音乐学院第四,并入选省“十四五”一流学科A类计划。在国家“双万计划”中,8个本科专业实现了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全覆盖,并获评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位列全国专业音乐院校前列。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
人才培养质量快速提升。先后推出“五大学院”“叔同学院”“分类培养”等系列人才培养创新举措,以“思政课程”改革和“课程思政”建设双轮驱动建构“三全育人”体系,获评省级“课程思政”示范校。
科研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获批数字音乐智能处理技术文旅部重点实验室、数字音乐现代产业学院、沉浸声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等6个省部级平台,设有高等音乐教育研究所、艺术与文化管理高等研究院等24个校级科研平台,建立了以“四所两院一室”为核心、若干创研中心为支撑的科研创新体系。先后获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等国家级项目58项,立项数居全国专业音乐院校前列。
艺术创演成果日益丰硕。成功创排《国之歌》《钱塘江音画》《宋韵˙华章》等10多部大型原创剧目,3部作品入选文旅部时代交响创作扶持计划,1部作品被评为第五届中国歌剧节优秀剧目。成功创设杭州现代音乐节、国际钢琴音乐节、国乐艺术周、国际室内乐音乐节等系列艺术活动品牌。师生在“荷花杯”“牡丹奖”“桃李杯”“梨花杯”、中国器乐电视大赛、萨尔茨堡“艺术家大奖赛”等国内外重大专业赛事中获奖200余项,2名师生获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美声组),原创舞蹈作品《碇步桥》在2023年央视春晚上火爆出圈。
教师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学校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任教师占比45.10%,70%以上的青年教师中具有海外留学和访学经历,并引进了小提琴家宁峰、指挥家王甫建、大提琴家秦立巍、琵琶演奏家吴蛮等20多位国内外一流的音乐名家和艺术大师。现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22人,曾获金钟奖、荷花奖、梅花奖、牡丹奖、文华奖等奖项的教师30余人,涌现了全国模范教师、最美浙江人、省教学名师等一批教书育人楷模。
国际交流与合作持续深化。成功获批与匈牙利罗兰大学合作举办的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与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皇家北方音乐学院、匈牙利李斯特音乐学院、罗兰大学、意大利米兰音乐学院等26所国际著名院校签订校际战略合作协议,作为主席单位成立“中国—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联盟”,获批浙江省国际人文交流基地。
服务共同富裕展现新成效。推出“相约浙音”周末音乐会、城市阳台系列音乐会两大文艺惠民品牌音乐会,依托“文艺赋美工程”等载体,常态化组织师生“文艺轻骑兵”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让高雅艺术走进群众,助力全民精神富有。
新时代新征程,浙音将充分发挥后发优势,以改革谋发展,以创新求特色,以开放谋发展,着力培养基础厚实、技艺精湛、特色鲜明、德艺双馨的优秀艺术人才,努力为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繁荣和文化浙江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独立从事音乐、舞蹈和戏曲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从事音乐、舞蹈和戏曲领域创作、表演、教育,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考试招生及学习方式
符合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条件者,参加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
港澳台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
三、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等有关信息请见附件。
四、报考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
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名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2024年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考生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简称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报名并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
网上(现场)确认时间安排由各报考点自行确定,请考生关注各报考点相关通知。
5月1日至5月12日,考生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一)(满分值为150分),包括中华文化、英语运用、逻辑推理三部分内容。该科目考试成绩全部计入初试总成绩。
2.初试时间
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统考时间为5月12日上午9:00—12: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复试考核方式、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等请关注我校官网通知。
2.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学历学位证明等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我校将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体检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拟录取后提交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的报告,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4.复试科目
复试科目包括专业主课、专业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心理测评。专业主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组织新生进行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费
我校对港澳台学生执行与内地(祖国大陆)同类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4〕99号)规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每生每学年8000元收取,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每生每学年10000元收取。全日制研究生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600元。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招生工作中,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
(一)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或者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三)浙江音乐学院招生信息以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zjcm.edu.cn公布的信息为准,其他任何网络平台均非我校招生信息发布平台,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注意仔细甄别。
(四)各招考院(系)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五)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招生单位:浙江音乐学院
招生单位代码:1453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邮政编码:310024
联系方式:港澳台事务办公室0571-89808096,余老师
研究生处0571-89808076,刘老师
(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传真:0571-89808075
E-mail:yjszs@zjcm.edu.cn(研究生处),admission@zjcm.edu.cn(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纪律监督信箱:jbx@zjcm.edu.cn
纪律监督电话:0571-89808200(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欢迎报考浙江音乐学院!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pdf
附件2:浙江音乐学院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主要考试内容.pdf
浙江音乐学院 - 面向港澳台招生資訊﹝2026 年 - 2021 年﹞ 面向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招收(本科、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辦法、考試指南(香港中學文憑,台灣高中畢業生,澳門保送生,港澳台免試生,華僑、港澳台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