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
招生簡章、公告彙總
北京语言大学2026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说明(本科)
资料来源: 院校官网 整理: 中書院 发布日期:2026年1月20日
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唯一以“语言”命名、以传播中国语言文化为主要使命的国际型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是一所以语言文化教育和语言文化研究为特色和优势的综合类国际型大学。
一、报考方式
北京语言大学2026年本科层次通过全国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并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考生可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及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blcu.edu.cn)查询学校招生信息,根据《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及教育部关于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有关通知要求,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报名并参加考试。
二、招生专业
学校2026年本科面向华侨港澳台学生的联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联招办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专业目录及选科、顶标级等报考要求,以学校当年发布的台湾地区招生简章及联招系统公布信息为准。
三、录取
全国联招录取工作由联招办组织实施,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学测生由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学测成绩为重要依据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检查。
四、联系方式
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blcu.edu.cn;招生咨询邮箱:zhaoban@blcu.edu.cn;传真:010-82303135。(研究生层次港澳台招生简章见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
北京语言大学2023年台湾学测招生简章
资料来源: 院校官网 整理: 中書院 发布日期:2023年1月12日
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唯一以“语言”命名、以传播中国语言文化为主要使命的国际型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要求,2023年我校面向台湾地区继续招收高中毕业生。
一、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2023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测”),且指定科目达到我校报考要求。
二、招生专业和名额
(一)招生专业
申请人的“学测”成绩应符合下表中具体要求。其中,选科要求的科目须不低于均标级,顶标级科目要求的科目须达到顶标级。
专业名称 |
选科要求 |
顶标级科目要求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语文、数学A/B、英文、社会或自然 |
英文 |
西班牙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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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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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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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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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日英复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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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语(韩国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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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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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语(土英复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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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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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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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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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语(罗法复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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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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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本地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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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汉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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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 |
英文或语文 |
|
新闻学(国际新闻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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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新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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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 |
英文 |
|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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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
语文、数学A/B、英文、社会 |
语文 |
古典文献学 |
语文、数学A/B、英文、社会 |
语文 |
计算机类 |
语文、数学A、英文、自然 |
英文和数学A |
金融学 |
语文、数学A/B 、英文、社会或自然 |
英文和数学A/B |
经济学(经济金融统计与分析) |
||
会计学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人力资源管理 |
||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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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言语听觉科学) |
语文、数学A/B、英文、社会或自然 |
英文 |
语言学 |
语文、数学A/B、英文、自然 |
英文或数学A/B |
心理学 |
(二)招生名额
招生名额10人,原则上每专业招收1人。
三、申请方式
1.2023年3月1日至31日,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www.gatzs.com.cn/z/tw),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2.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上传材料扫描件务必清晰、完整。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系统不收取任何报考费。报名材料一经提交无法修改。
3.考生因不符合报考要求或信息误报、虚报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招办网站和报名系统公告。
四、选拔方式
1.初审。报名结束后,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面试入围名单。具体面试安排拟于4月中旬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2.面试。面试采用线上远程面试的形式,拟定于4月底举行。
3.确认。拟录取名单于5月15日在报名系统内公布。拟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5月19日期间,登录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并进行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审核,统一办理入学录取手续,学校拟于7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费及管理规定
1.台湾学生的管理遵照我校大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录取的学生凭通知书按指定的时间来校报到,具体事宜届时参考《北京语言大学新生入学须知》。
2.学费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原则上与内地学生住在一起,住宿费与内地学生相同(4人间1200元/年,5人间1020元/年)。
六、其他
本简章由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招生办公室将会在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予以补充,请注意查看。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03943
传真:010-82303135
北语本科招生网:zsb.blcu.edu.cn
E-mail:zhaoban@blcu.edu.cn
北语本科招生官方咨询QQ群:431548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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