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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

招生簡章、公告彙總

锦州医科大学2026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资料来源: 院校官网 整理: 中書院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3日

锦州医科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开展“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高校之一。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5]22号)及通知中《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锦州医科大学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前身为1946年在吉林省洮南市成立的辽吉军区卫生学校。1949年迁址辽宁省锦州市,1958年成立锦州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辽宁医学院,2016年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经过7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总占地面积184.68526万平方米,其中,现校园占地99.55126万平方米,新校园85.1340万平方米。有医学、理学、工学、法学、哲学、农学6个学科门类;现有29个本科专业,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ESI排名不断提升,整体学科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总体学科千分位排名3.615‰。临床医学学科ESI排名4.391‰;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ESI排名5.952‰。

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12293人,其中本科生8541人,硕士研究生3400人,国际学生352人。现有专任教师918人,其中正高职189人、副高职29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28人。有国家级领军人才4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各类省级人才称号获得者136人。现有博士生导师46人,硕士生导师3229人。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是教育部“来华留学临床医学专业全英文授课资质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院校”,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生源国总量达到45个。2015年被教育部批准为“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资格院校”。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1.招生计划:2026年计划招生10人,各专业计划可打通使用,也可视生源情况超额录取。

2.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100101K

基础医学

5年

7年

理工

医学

5500

2

100201K

临床医学

5年

7年

理工

医学

5500

3

100202TK

麻醉学

5年

7年

理工

医学

5500

4

100203TK

医学影像学

5年

7年

理工

医学

5500

5

100301K

口腔医学

5年

7年

理工

医学

5500

6

100401K

预防医学

5年

7年

理工

医学

5500

7

100701

药学

4年

6年

理工

理学

5500

8

100703TK

临床药学

5年

7年

理工

理学

5500

9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4年

6年

理工

理学

5500

10

101002

医学实验技术

4年

6年

理工

理学

5500

11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4年

6年

理工

理学

5500

12

101005

康复治疗学

4年

6年

理工

理学

5500

13

101011T

智能医学工程

4年

6年

理工

工学

5200

14

101012T

生物医药数据科学

4年

6年

理工

理学

5200

15

101101K

护理学

4年

6年

理工

理学

5500

16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年

6年

理工

工学

5200

17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4年

6年

理工

工学

5200

18

082710T

食品营养与健康

4年

6年

理工

工学

5200

19

090301

动物科学

4年

6年

理工

农学

5200

20

090401

动物医学

5年

7年

理工

农学

5200

21

090403T

动植物检疫

4年

6年

理工

农学

5200

22

090406TK

兽医公共卫生

5年

7年

理工

农学

5200

23

120410T

健康服务与管理

4年

6年

理工

管理学

5200

24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4年

6年

文史

管理学

5200

25

120413T

医疗保险

4年

6年

文史

管理学

5200

三、报名

(一)报名资格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台湾高中毕业生。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者,须于2026年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须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3.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校对体检提出如下要求:

(1)考生患有第一部分规定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第二部分规定的“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第一条‘色弱’、第二条‘色盲’、第三条‘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的疾病之一”,我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智能医学工程、生物医药数据科学、护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植物检疫、兽医公共卫生专业不予录取;

(3)考生患有第二部分第三条规定的“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疾病,我校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专业不予录取。

(4)从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提醒考生:

有第三部分第五条“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第六条“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第七条“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情形之一者,不宜报考我校医学类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智能医学工程、生物医药数据科学、护理学和农学类的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植物检疫、兽医公共卫生专业。

有第三部分第九条“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者不宜报考我校上述医学类专业。

有第三部分第六条“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除不宜报考我校上述医学类、农学类专业外,还不宜报考我校工学类的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

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农学类专业,否则将难以完成学业。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

4.无犯罪记录;

5.按照教育部要求,申请者须授权学校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并提交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和材料:

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同时须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应在2026年5 月 1 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2.《台湾居民身份证》;

3.台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

4.当地权威医疗机构提供的身体健康体检证明材料扫描件;

5.当地警察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高中毕业证书(往届)或者就读学校开具的注明学籍号的预毕业证明,以及高中阶段正式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7.诚信承诺书(系统内下载);

8.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系统内下载);

9.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考生本人的学习经历、申请理由、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介绍的自荐信,繁简体不限,字数不超过1000字,须本人手签证明其真实性。

注:

1.考生须将所有上传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zsjyc@jzmu.edu.cn)备案;

2.以上材料电子版均须为JPG格式;考生须对其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由于申请材料模糊不清、缺失、无效、错误、虚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学校招生简章,了解学校的基本情况,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并按学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上述情况一经查实后,学校不予录取或录取后取消入学资格。

四、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审核阶段

学校对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学测成绩进行查验。

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要关注学校考核通知。

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学校再次审核,考生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依据审核结果在系统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进入考核阶段名单及相关要求。

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学校通过系统中填报的电子邮箱向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发送考核通知、考核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

考核采取网络面试形式进行。

考生应按学校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考核,未按期参加面试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校将以考生的学测成绩为主要参考依据,同时参考面试成绩和考生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测分科成绩有一科及以上为顶标或两科及以上为前标或面试成绩85分以上的考生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二)录取安排

学校将于2026年5月15日前公布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三)征集志愿安排

如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学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并于5月20日前设置征集志愿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要求。

考生须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登录系统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只需填报志愿、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即可。

学校将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并于6月21日前将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由系统6月21日统一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新生报到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及其他相关手续,具体事宜按照《锦州医科大学新生入学须知》执行。

入学时需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

入学后的教学和住宿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统一安排。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要求安排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如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七、在校管理

(一)学生管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017〕41号)及锦州医科大学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奖学金制度

台湾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设立的有关奖学金及锦州医科大学各类奖学金。

八、学费和其他费用

(一)学费标准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政策的通知》(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

(二)住宿费标准

学校按照辽价发[2000]64号文件批示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收取,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三)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

(四)其他费用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往返台湾和祖国大陆的旅费及医疗保险等各项费用自理。

注:招生专业学费执行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教育厅备案学费为准。住宿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九、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锦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锦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联系单位: 锦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121000

咨询电话:+86-416-3675052

网址:www.jzmu.edu.cn

电子邮箱:zsjyc@jzmu.edu.cn

十一、其他

本简章内容如有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将在锦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相关信息。

锦州医科大学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资料来源: 院校官网 整理: 中書院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9日


锦州医科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开展“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23号)要求及《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锦州医科大学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前身为1946年在吉林省洮南市成立的辽吉军区卫生学校。1949年迁址辽宁省锦州市,1958年成立锦州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辽宁医学院,2016年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经过7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总占地面积184.7万平方米。有医学、理学、工学、法学、哲学、农学6个学科门类;现有26个本科专业,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学科、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进入ESI前1%排名。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322人。学校自1997年开始招收留学生,2012年被教育部批准为“来华留学临床医学专业全英文授课资质院校”,2014年被教育部正式列入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院校”,2015年被教育部批准为“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资格院校”。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1.招生计划:2025年计划招生10人,各专业计划可打通使用,也可视生源情况超额录取。

2.招生专业:

锦州医科大学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三、报名

(一)报名资格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台湾高中毕业生。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者,须于2025年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须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3.考生须达到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要求。学校各专业均不招收色盲和色弱学生,运动康复(中外合作办学)和康复治疗学专业只招身体健康考生;

4.无犯罪记录;

5.按照教育部要求,申请者须授权学校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并提交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和材料:

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同时须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应在2025年5 月 1 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2.《台湾居民身份证》;

3.台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

4.当地权威医疗机构提供的身体健康体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应包含色觉检查、X光胸部透视检查、肝功化验报告);

5.当地警察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高中毕业证书(往届)或者就读学校开具的注明学籍号的预毕业证明,以及高中阶段正式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7.诚信承诺书(系统内下载);

8.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系统内下载);

9.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考生本人的学习经历、申请理由、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介绍的自荐信,繁简体不限,字数不超过1000字,须本人手签证明其真实性。

考生须将所有上传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我校邮箱备案:zsjyc@jzmu.edu.cn

注:以上材料电子版均须为JPG格式;考生须对其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由于申请材料模糊不清、缺失、无效、错误、虚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学校招生简章,了解学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并按学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不予录取或录取后取消入学资格。

四、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审核阶段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考生学测成绩进行查验(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确定参加考核阶段名单,并在录取系统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参加考核阶段名单及相关要求。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面试的取消面试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采取网络面试形式考核,学校按照审核阶段的审核结果确定面试入围名单。学校通过报名系统中填报的电子邮箱向考生发送面试通知,考核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应按学校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考核,未按期参加面试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我校将以考生的学测成绩为主要参考依据,同时参考面试成绩和考生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学测分科成绩有一科及以上为顶标或两科及以上为前标或面试成绩85分以上的考生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安排

学校将于2025年5月15日前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确认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征集志愿安排

如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我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并于5月20日前设置征集志愿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要求。考生须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登录系统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我校将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并于6月21日前将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由系统6月21日统一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确认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报到

被锦州医科大学录取的台湾学测生请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及其他相关手续,具体事宜按照《锦州医科大学新生入学须知》执行。

入学时需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

入学后的教学和住宿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统一安排。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要求安排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如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七、在校管理

(一)学生管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017〕41号)及锦州医科大学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奖学金制度

台湾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及锦州医科大学各类奖学金。

八、学费和其他费用

(一)学费标准

我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政策的通知》(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标准向台湾学测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

(二)住宿费标准

我校按照辽价发[2000]64号文件批示向台湾学测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收取,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三)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

(四)其他费用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往返台湾和祖国大陆的旅费及医疗保险等各项费用自理。

注:招生专业学费执行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教育厅备案学费为准。住宿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九、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锦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锦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联系单位: 锦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121000

咨询电话:+86-416-3675052

网址:www.jzmu.edu.cn

电子邮箱:zsjyc@jzmu.edu.cn

十一、其他

本简章内容如有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将在锦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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