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招生簡章、公告彙總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6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资料来源: 院校官网 整理: 中書院 发布日期:2026年6月8日
一、学校简介
为满足新中国对外贸易事业发展需要,1960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原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应运而生。学校是原国家对外贸易部(商务部前身)最早设置的两所本科高校之一,是长三角地区唯一长期深耕对外经贸领域的特色高校。1994年,学校划转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2009年学校入选世界首批、中国首家世界贸易组织(WTO)讲席,2013年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9年获批WTO亚太培训中心并成为WTO在中国内地唯一的区域培训合作伙伴。经过六十余年的发展,学校已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被誉为“中国对外经贸人才的摇篮”。
学校坚守“以学生为本、以学术为魂”的办学理念,秉承“诚信、宽容、博学、务实”的校训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国家和上海战略需求,深化人才培养改革,面向国际经贸、国际金融、数字经济产业,培养全面发展、专业扎实、实践创新与跨文化能力突出,具备国际视野、家国情怀、科技和人文素养的新时代卓越对外经贸人才。重点聚焦国际经贸创新与治理、国际金融与国际投资、数字管理与智能决策等领域,强化熟练运用外语进行沟通和谈判(通用语言),通晓国际经贸规则(通用规则),具备可持续发展管理理念和跨文化团队合作与领导能力(通用管理),掌握大数据技术与AI工具(通用工具)的“新四通人才”培养特色。学校坚持以一流学科建设为牵引,构建形成以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相关优势领域为引领,以开放型经济学科群为特色,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理学、工学、区域国别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的学科布局。
学校咨政服务底蕴深厚,在香港基本法起草、中国“复关”“入世”谈判、浦东开发开放、上海自贸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改革开放标志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决策咨询研究成绩连续多年位居上海高校前列、市属高校第一名。学校与全球48个国家和地区的168所境外高校或国际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招收来自全球近50个国家的学历留学生。学校深度对接WTO、APEC、联合国贸发会议等国际组织构建全球经贸治理研究网络,为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出中国方案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撑。
在新征程上,学校锚定建设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类大学战略目标,坚持“重服务、强贡献”导向,聚焦“外”“经”“贸”特色强优势、拉长板,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提升服务贸易强国、教育强国和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能力能级,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上经贸大”独特贡献!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
文史 |
理工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 |
2 |
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 |
0 |
2 |
商务英语 |
3 |
0 |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
3 |
0 |
合计 |
8 |
4 |
三、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全国联招考试统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专业录取,专业间无级差分。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数学、英语、中文成绩。如所报专业已录满,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至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四、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
五、入学复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对所有录取考生开展包括核验高中毕业证书(证明)、身份证件等材料在内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六、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86-21-67703050
监督举报电话:+86-21-67708823
学校官网:www.suibe.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zhaosheng.suibe.edu.cn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6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资料来源: 院校官网 整理: 中書院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3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5〕22号)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3.参加2026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且语文、数学A/B、英文、自然(或社会)四门科目成绩均达前标级(含)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法学(商法方向)
招生计划:4人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3.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
(2)《报名表》(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后生成);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
(4)2026年《台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考生成绩通知单》(须含完整报名序号或应试号码等信息);
(5)中学在读证明(须加盖中学印章),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
(6)中学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印章);
(7)《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系统内可下载模板,须考生本人签名);
(8)《诚信承诺书》(系统内可下载模板,须考生本人签名);
(9)获奖证书及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以上材料须为JPG或PDF格式,不超过1M。上传系统即可,无须邮寄纸质版。
4.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须在5月1日前上传至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
学校4月15日前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如有需要,学校可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审核。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及时关注面试通知。系统显示需要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面试的取消面试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面试安排
审核结束后,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审核合格的考生参加现场面试,时间暂定于2026年4月中下旬,具体事宜以面试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地址,注意查收邮件。面试时考生须出示《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五、录取规则
1.学校录取
面试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合格的考生,学校以“学测”语文、数学(若同时有数学A和数学B成绩,如仅一门达前标(含)以上,则取该门成绩;如均达前标(含)以上,则取较高成绩)、英文、自然(或社会)成绩的总分作为录取依据,根据招生计划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英文、语文、自然(或社会)成绩排序。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学校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由系统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2.考生确认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征集志愿相关安排根据“教港澳台厅函〔2025〕22号”通知规定执行。
3.发放录取通知
考生确认录取后,按教育部规定统一办理入学录取手续。于7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及住宿费
台湾地区学生收费标准与大陆学生一致:学费每生每学年6500元人民币,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人民币。
七、其他
1.新生报到入学后,进行入学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3.系统操作安排如有变动,以系统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
学校官网:www.suibe.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zhaosheng.suibe.edu.cn
电子邮箱:zsb@suibe.edu.cn
微信公众号:上经贸大本科招生
咨询电话:+86-21-67703050
九、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本科招生监察工作组的监督,校纪委监督检查室是违规违纪招生举报监督受理部门,举报监督电话+86-21-67708823。
十、本简章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5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资料来源: 院校官网 整理: 中書院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6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23号)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3.参加2025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且语文、数学A/B、英文、自然(或社会)四门科目成绩均达前标级(含)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法学(商法方向)
招生计划:4人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3.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
(2)《报名表》(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后生成);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
(4)2025年《台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考生成绩通知单》(须含完整报名序号或应试号码等信息);
(5)中学在读证明(须加盖中学印章),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
(6)中学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印章);
(7)《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系统内可下载模板,须考生本人签名);
(8)《诚信承诺书》(系统内可下载模板,须考生本人签名);
(9)获奖证书及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以上材料须为JPG或PDF格式,不超过1M。上传系统即可,无须邮寄纸质版。
4.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须在5月1日前上传至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
学校4月15日前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如有需要,学校可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审核。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及时关注面试通知。系统显示需要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面试的取消面试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面试安排
审核结束后,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审核合格的考生参加现场面试,时间暂定于2025年4月中下旬,具体事宜以面试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地址,注意查收邮件。面试时考生须出示《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五、录取规则
1.学校录取
面试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合格的考生,学校以“学测”语文、数学(若同时有数学A和数学B成绩,如仅一门达前标(含)以上,则取该门成绩;如均达前标(含)以上,则取较高成绩)、英文、自然(或社会)成绩的总分作为录取依据,根据招生计划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英文、语文、自然(或社会)成绩排序。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学校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由系统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2.考生确认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征集志愿相关安排根据“教港澳台厅函[2024]23号”通知规定执行。
3.发放录取通知
考生确认录取后,按教育部规定统一办理入学录取手续。于7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及住宿费
台湾地区学生收费标准与大陆学生一致:学费每生每学年6500元人民币,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人民币。
七、其他
1.新生报到入学后,进行入学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3.系统操作安排如有变动,以系统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
学校官网:www.suibe.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zhaosheng.suibe.edu.cn
电子邮箱:zsb@suibe.edu.cn
微信公众号:上经贸大本科招生
咨询电话:+86-21-67703050
九、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本科招生监察工作组的监督,校纪委监督检查室是违规违纪招生举报监督受理部门,举报监督电话+86-21-67703010。
十、本简章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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