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臺聯考報名條件是什麼(2026 年度)
先分身份類別,再核四件事:學歷、證件、居留、報名狀態

「港澳臺聯考」「華僑生聯考」都是俗稱,官方文本里的名稱是「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稱全國聯招;2026 年度文件的全稱為《202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每年簡章發佈後,問得最多的一句是「我能不能報名」,而這個問題其實要分兩層回答:所有人共同的前提,以及三類身份各自要滿足的條件。下面的條件出自 2026 年度簡章與《2026年全國聯招報名有關問題問答》,資料截止 2026 年 11 月;證件名稱、居留區間、確認時段每年由當年簡章重新確定,換年度要按新簡章重查一遍。
一、所有人共同的前提,以及兩類不得報名的人
簡章給共同前提寫了一句話:符合相應身份條件之一,且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須為學歷教育)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須為學歷教育」把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經歷、單純讀過高中課程排除在外;簡章也沒有為高中未畢業、退學無畢業證、同等學力單列例外條款。這幾類情況的共同做法是:按報名系統要求如實上傳手上的材料,由資格審核環節認定,不靠經驗類推。
另有兩類人簡章明確寫了不得報名: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以及已被普通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這一條既關係到「在校生能不能再考」,也關係到「被錄取後不去報到、第二年再考」的安排,兩個方向都要核。
二、港澳與臺灣考生:兩欄證件,缺一不可
簡章對港澳、臺灣兩類考生用的是同一個句式:具有①A 或 B,和②C。①裡是「或」,二選一即可;①②之間是「和」,兩欄必須同時具備。只記住「有居住證就能報」,漏掉第二欄,材料交上去就會缺件。
| 身份類別 | 第一組(二選一,用「或」) | 第二組(必須同時具備,用「和」) | 最容易漏的一格 |
|---|---|---|---|
| 港澳地區考生 |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 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 | 只有居住證、沒有港澳居民身份證不行;反過來只有身份證、沒有前組任一證件也不行 |
| 臺灣地區考生 |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 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 | 「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是另一份材料,不是臺胞證本身 |
| 華僑考生 | 不走證件配對,走居留資格審核 | 華僑考生實行現場報名確認,由聯招辦按簡章條件審核並公示 | 華僑不是「持外國護照就能考」,詳見 FAQ-0002 |
證件名稱要按正式名稱寫。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2018 年 9 月 1 日施行)第十九條把「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明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的統稱,把「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明確為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往來內地(大陸)的出入境證件與居住證是兩類不同證件,各有正式名稱;把兩類揉成一個並不存在的合稱,是辦證、填表和上傳材料時最常見的誤寫。
兩者功能也不同:居住證是在內地(祖國大陸)居住、享受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身份證明;出入境證件用於來往內地(大陸)。辦證、填表、上傳照片時按三個正式名稱分開寫,別用俗稱代替。簡章還要求上傳個人證件正反面照片,且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內。
三、華僑考生:審的是居留類別和居留時間
華僑考生不走證件配對,而是審核考生本人與父母一方的居留權類別和居留時間。簡章給出兩條路徑:
路徑 A: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須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 2 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 18 個月;其中考生本人須在報名前 2 年內(即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於 18 個月。
路徑 B: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 5 年以上(含 5 年)合法居留資格、5 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於 30 個月,且考生本人在報名前 5 年內(即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於 30 個月的,也可參加報名。
簡章另有一句常被跳過: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或因公務出國(包括外派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均不視為華僑。「出國留學算華僑嗎」「因公出國工作算華僑嗎」這兩個高頻問法,答案都是否定的,而且是簡章原文。
至於持外國護照、外籍華人子女能否報名,簡章沒有按國籍單列一類身份,資格審核按上述條件判定。穩妥做法是把國籍、居留權、居留時間、學歷材料一併整理好,向報名確認點或聯招辦書面確認並保存答覆。居留天數的算法、官方那個「911 天仍不符合」的案例,見 FAQ-0002。
四、2026 年度報名的實際流程
| 時間 / 環節 | 具體安排 | 對誰適用 |
|---|---|---|
| 2026 年 3 月 1 日至 15 日 | 網上報名:註冊 → 輸入報考信息並上傳材料 → 上傳照片 → 繳付報考費 → 預約現場確認時間(僅限華僑考生)→ 提交報名確認 | 所有考生 |
| 2026 年 3 月 11 日至 31 日 | 報名確認 | 港澳臺考生實行網上報名確認;華僑考生實行現場報名確認 |
| 報名費 | 550 元人民幣/人,僅限內地(祖國大陸)考區;報考費一旦繳交,恕不退還 | 在內地考區報考者 |
| 報名材料 | 個人證件正反面照片(須在有效期內);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須為學歷教育)的證明材料 | 所有考生 |
| 資格審核之後 | 聯招辦審核後在網站公示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公示信息含姓名、性別、資格類別等;通過審核並經公示方可參加考試 | 所有考生 |
| 考試 | 5 月 23 日至 24 日;北京、上海、浙江、福建、廣東(含廣州和深圳)、香港、澳門七個考區,網上報名時選定考試地點後不得再修改 | 所有考生 |
網上報名入口是「全國聯招管理系統考生端」,域名地址 www.eeagd.edu.cn(純文字地址,自行在瀏覽器輸入)。填報志願之前,簡章還要求考生在報名系統首頁認真閱讀招生專業目錄,瞭解高校基本情況、招生專業、收費標準、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原則及其他注意事項——這一步和資格審核同屬「報名條件」的延長線,別等填志願時才第一次看。
有一處年份口徑要分清:教學〔2018〕4 號配套《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法》的公開摘要寫的是「3 月 1 日至 15 日網上預報名、3 月 16 日至 31 日現場確認」,而 2026 年簡章明確 3 月 11 日至 31 日為報名確認時間,並區分港澳臺考生網上確認、華僑考生現場確認。一般性辦法給框架,具體年度以當年簡章為準。
五、臺灣學生口徑的四條途徑
國務院臺辦 2026 年 2 月 11 日新聞發佈會上介紹的是臺灣學生口徑的四類途徑:參加全國聯招考試報考大陸 460 所高校;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報考 451 所高校(當年學測語文、數學、英文任意一科達到均標級以上可申請,3 月 1 日至 31 日登錄相應系統);參加暨南大學、華僑大學「兩校聯招」;依據統測、分科測驗成績和麵向臺灣地區單獨招生考試等方式報考福建 48 所高校。這是臺灣學生口徑,不是港澳考生、華僑考生的通用清單,也不等於三種途徑可以隨便同時報。
六、與內地高考的關係,以及那些不算資格條件的操作問題
「全國聯招和內地普通高考能不能同時報名」是另一類問題:兩套報名系統、資格審核、志願與錄取各自獨立,各省普通高考報名規定也不相同。分別向當地普通高考報名點和聯招辦確認當年口徑,並特別核一下「已被普通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不得報名全國聯招」這條在兩個方向上的影響。忘記密碼、郵箱驗證碼、照片規格、證件過期、報名後能否換考區屬於系統操作,按報名系統首頁須知與當年通知辦理,與資格條件是兩回事。
把身份類別、兩欄證件、學歷證明、居留材料一格格核完再進入網報,比交完材料再補件省事得多。2027 年度的報名與確認時間等當年簡章發佈後再抄一遍,不要沿用這裡的 3 月時段;凡是「我這種算不算」的疑問,寫成書面問題發給報名確認點或聯招辦,保存答覆。關於兼報與國籍歸類,本站未核到一份統一規定允許或禁止的單一文件,以兩處報名點的書面答覆為準。
- 《202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2026 年 1 月發佈(依據教學〔2018〕4 號制定並經教育部核准)。官方域名地址(純文本,非可點擊鏈接):www.gatzs.com.cn;eea.gd.gov.cn
- 《2026年全國聯招報名有關問題問答》,廣東省教育考試院,2026 年。官方域名地址(純文本,非可點擊鏈接):eea.gd.gov.cn
- 《教育部等四部門關於做好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4 號)及配套《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國務院僑務辦公室,2018 年。官方域名地址(純文本,非可點擊鏈接):www.moe.gov.cn;www.gatzs.com.cn
-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2018 年 8 月公佈、2018 年 9 月 1 日施行。官方域名地址(純文本,非可點擊鏈接):www.gov.cn
- 國務院臺辦 2026 年 2 月 11 日新聞發佈會關於臺灣學生就讀大陸高校四種途徑的說明,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2026 年。官方域名地址(純文本,非可點擊鏈接):www.gwytb.gov.cn
資料截止:2026 年 11 月
數據來源: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202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廣東省教育考試院《2026年全國聯招報名有關問題問答》(詳見上列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