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完本科繼續讀研,獎助和待遇還是原來那一套嗎
獎學金分學歷層次設等級,申請窗口與名額下達另有節奏

一、先看適用對象含不含研究生
《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第一條寫明,設立目的是鼓勵港澳及華僑學生來內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讀。教港澳臺〔2016〕96 號第二條把適用學校界定為內地實施專科以上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以及經批准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研機構——研究生階段並不在這套框架之外。
但要分清兩個辦法: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與臺灣學生獎學金分別印發,適用對象、名額與評審通知各自成文。教育部 2017 年發佈的信息裡給出過當年口徑:臺灣學生獎學金名額 2900 名,港澳和華僑學生獎學金名額 6170 名,獲獎學生比例不低於 30%。這些是當年的規模數字,不能直接當成 2026 年的分配值。
二、第四條把三個層次分開列
辦法第四條按學歷層次分檔,每個層次都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四個等級。本專科生:特等獎 190 人每生每學年 8000 元,一等獎 1000 名 6000 元,二等獎 1600 名 5000 元,三等獎 2700 名 4000 元。碩士研究生:特等獎 40 人 20000 元,一等獎 50 名 10000 元,二等獎 120 名 7000 元,三等獎 260 名 5000 元。博士研究生:特等獎 20 人 30000 元,一等獎 30 名 15000 元,二等獎 60 名 10000 元,三等獎 100 名 7000 元。辦法同時寫明中央將根據情況變化適時調整等級、名額和獎勵標準。
所以從本科升到碩士,變的不是「有沒有獎學金」,而是等級名額與金額整套換了一檔。拿本科那張表去估算讀研能拿多少,會得到完全不對的數。
| 層次 | 特等獎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
| 本專科生 | 190 人/8000 元 | 1000 名/6000 元 | 1600 名/5000 元 | 2700 名/4000 元 |
| 碩士研究生 | 40 人/20000 元 | 50 名/10000 元 | 120 名/7000 元 | 260 名/5000 元 |
| 博士研究生 | 20 人/30000 元 | 30 名/15000 元 | 60 名/10000 元 | 100 名/7000 元 |
三、10 月受理、12 月 10 日前評完
第五條規定:港澳及華僑在校生獎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每年 10 月開始受理申請,當年 12 月 10 日前評審完畢;學生按學年向所在學校或科研院所提出申請,提交《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申請表》;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符合條件的學生可連續申請。
三個詞要讀準:按學年、每學年評選一次、可連續申請。它意味著升入研究生第一年不是「自動延續本科獲獎」,而是按新層次重新進入當年的申請與評審;也意味著每年都要在窗口內提交,不存在一次評定管到畢業。
四、名額怎麼下到學校
第六條給出流程:每年 9 月開學後,各招生單位應及時更新港澳及華僑學生學籍信息;教育部根據各招生單位全日制港澳及華僑學生在讀人數等有關數據,經商財政部同意後,於每年 9 月 30 日前按隸屬關係向各有關中央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下達獎學金名額。
這解釋了兩件常讓家長困惑的事:一是為什麼 9 月剛開學就被要求核學籍信息——它直接進名額測算;二是為什麼各校當年可分配名額不一樣——名額按在讀人數等數據下達,不是每校固定一份。
| 時點 | 誰做什麼 | 與學生有關的一步 |
|---|---|---|
| 9 月開學後 | 招生單位更新港澳及華僑學生學籍信息 | 核對本人學籍信息是否準確、層次是否更新 |
| 9 月 30 日前 | 教育經商財政部同意後下達名額 | 名額按隸屬關係到主管部門或省級教育部門 |
| 10 月起 | 受理申請 | 按學年提交申請表 |
| 12 月 10 日前 | 評審完畢 | 等本校評審結果公示 |
五、住宿、醫保與收費按同一上位框架
教港澳臺〔2016〕96 號第二十五條要求公開收費項目與標準、對同類學生執行相同收費標準;第二十八條寫明同等住宿條件下住宿費標準一致;第二十九條要求按同等醫療保障政策在高校所在地參保並享受待遇。研究生階段仍適用這一上位框架,但具體落到哪棟宿舍、按哪檔標準、走哪個參保流程,由本校研究生管理規定、收費公示與當年入學須知細化。
學費那一層也別混:研究生收費有自己的標準體系與收費公示,同類同標準管的是「同專業同層次不因報考通道另立價目」,不是把本科收費標準搬到研究生。
六、核對邊界
本站未核到 2026 年度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實際下達名額、各校評審結果與公示名單,也未核到各校研究生階段住宿與醫保辦理細則的完整彙編;這些分別以財政、教育部門與本校當年評審通知、本校研究生管理規定與收費公示為準。動手前可向學校研究生院與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問清三句:今年碩士或博士層次的名額、等級與申請窗口;升入研究生後學籍信息在 9 月更新時由哪個科室承接、需不需要本人核對;港澳及華僑學生與臺灣學生兩套辦法中,本人適用哪一套。
參考資料
- 財政部、教育部:《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7〕139 號)第一、四、五、六條;四川省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官網 scwsb.gov.cn 轉載全文
- 教育部:《財政部、教育部下發〈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2017 年 11 月)關於等級、名額與獲獎比例的說明;教育部政府門戶網站 moe.gov.cn
- 教育部等六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臺〔2016〕96 號)第二、二十五、二十八、二十九條;教育部政府門戶網站 moe.gov.cn;本頁用到第二、二十五、二十八、二十九條的適用對象與同等待遇口徑
-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 2026 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5〕7 號);教育部政府門戶網站 moe.gov.cn
- 教育部等六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第三十條關於就業指導;教育部政府門戶網站 moe.gov.cn
資料截止:2026 年 11 月 6 日。本頁按現行辦法與可核實的公開文本寫成;下一年度名額下達、評審通知與各校研究生管理規定以當年發佈文本為準,請查本站更新文章。
數據來源:財科教〔2017〕139 號全文、教育部 2017 年發佈信息、教港澳臺〔2016〕96 號;等級金額與申請時點按辦法原文核對,當年規模數字按發佈年份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