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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書院 · 港澳臺僑招生考試常見問答

長假離境、簽註續期與返校註冊怎麼銜接

離境前、境外期間、返校後,三段各有各的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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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假離境、簽註續期與返校註冊怎麼銜接

一、訂票那天先翻三個日期

家長看的是機票與放假通知,學校看的是註冊截止日,出入境管理部門看的是證件與簽註有效期。三個日期不在同一張日曆上,卻要落在同一次行程裡。把它們先列出來,再倒推哪一天必須去辦續期,比臨行前翻群聊記錄穩得多。

二、證件那一格按本人實際持有類型讀

港澳學生通常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學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符合條件的還可按本人意願申領《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前者用於出入內地(大陸),後者是在內地(大陸)證明身份、辦理各類事務的身份證件,兩者不是同一本,也不能互相替代。國辦發〔2018〕81 號第八條、第九條分別規定了申領與換領補領情形:有效期滿、損壞難辨或居住地變更可換領,丟失可補領,換領新證時須交回原證。

因此「證件還能不能用」要拆成兩問:出入境證件與簽註是否覆蓋往返日期,居住證是否仍在有效期內。換領補領有辦理時限,不能按「開學前一定能拿到」倒排;正常換補發與證件被註銷、收繳或宣佈作廢也不是一回事(見 FAQ-0121)。

出入境證件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用途出入內地(大陸)在內地(大陸)證明身份、辦理各類事務
常見名稱《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
換領補領按簽發機關規程辦理有效期滿、損壞難辨或居住地變更可換領,丟失可補領
與行程的關係簽註或有效期須覆蓋往返日期在內地辦理銀行、住宿等事務時仍在有效期內

三、離校與返校走的是本校那條線

教港澳臺〔2016〕96 號規定第二十二條寫,高校應當按有關規定做好港澳臺學生的居住登記手續,並制定完善校內管理規章制度;第二十三條寫,高校應按時為港澳臺學生註冊學籍,統一管理學籍,休學、復學等事宜參照內地學生相關規定。41 號令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進一步寫明:休學學生應辦理手續離校,學校為其保留學籍但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待遇;休學期滿前須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提出復學申請,經複查合格方可復學。

長期離境若超出一般請假範圍,可能觸及休學或保留學籍的狀態變化,這與「請假幾天」不是一套手續。審批權限、請假天數上限、逾期未註冊的處理,都寫在本校學生管理規定裡,不寫在聯招簡章裡。

時段要辦的事找誰留下什麼
離境前核出入境證件與簽註有效期、按本校規定請假或報備出入境管理部門、院系學生工作辦公室證件有效期記錄、請假受理回執
境外期間留意換補發辦理時限、保持學校公佈的緊急聯繫渠道暢通辦證機關、學校港澳臺事務部門受理憑證、溝通記錄
返校前後按註冊截止日返校註冊;需復學的另提申請並接受複查院系、教務處、學籍管理部門註冊記錄或復學申請回執
居住登記相關按當地規程與學校安排辦理高校與當地有關部門登記或變更憑證

四、三套截止日互不等人

最常踩空的是把「簽註還在辦」當成「註冊可以晚」。報名、考試、註冊這類截止日由各自主管方設定,不因個人證件辦理順延;反過來,出入境管理部門也不會因為學校開學就縮短或延長法定辦理時限。穩妥做法是把續辦材料提前到放假前提交,把回校行程排在註冊截止日之前留出餘量。

截止日由誰定錯過之後怎麼辦
證件與簽註有效期簽發機關按規程按換領補領程序辦理,別按預計拿證日訂不可改的票
請假審批與時限本校學生管理規定超期按本校逾期未返校條款處理
返校註冊日本校當年校歷與註冊通知按學籍管理規定補辦或申請相應狀態變更
復學申請期限本校學籍管理規定、41 號令第二十九條期滿前提出,經複查合格方可復學

五、辦理邊界

本站未核到面向港澳臺僑學生統一的假期離境報備表、簽註續辦與各校註冊截止日的聯動規則;這些由出入境管理規定、本校學生管理規定與當年校歷分別確定。訂票前可向學校港澳臺事務部門與院系學生工作辦公室各問一句:本次離境按現行規定需不需要報備、返校註冊日定在哪一天;若證件正在換髮,再向辦證機關確認辦理時限是否覆蓋整個行程。

參考資料

  1. 國務院辦公廳:《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 號)第八、九、十、十五條;中國政府網 gov.cn
  1. 教育部等六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臺〔2016〕96 號)第二十二、二十三條;上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sh.gov.cn
  1. 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 41 號)第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條;教育部政府門戶網站 moe.gov.cn
  1. 教育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 3850 號建議的答覆》(教建議字〔2019〕78 號)關於港澳臺學生在內地就讀管理的口徑;教育部政府門戶網站 moe.gov.cn
  1. 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港澳臺學生入學與在校事務欄目;gatzs.com.cn

資料截止:2026 年 11 月 6 日。本頁按現行規定與可核實的公開文本寫成;下一年度校歷、註冊截止日與證件辦理時限以本校通知和簽發機關規程為準,請查本站更新文章。

數據來源:國辦發〔2018〕81 號、教港澳臺〔2016〕96 號、教育部令第 41 號、教建議字〔2019〕78 號與招生信息網公開欄目;具體時點以當年校歷為準。

參考資料和數據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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