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詐騙、虛假承諾與中介糾紛找誰核、怎麼留證
先回到「不得委託中介」與「收費公開」兩條明文

一、那句「包錄取」先別接
考前群裡最活躍的消息,往往是別人轉述的「有人能拿到名額」。這類話術有三個共同點:不給能查到原文的文號、不指向官方入口、要求先付一筆說不清性質的費用。判斷是否可信,其實不用逐條辯論,回到兩條公開明文就夠了。
二、兩條明文把路堵住
第一條在教育部辦公廳《2019 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教學廳〔2018〕12 號)裡:招生單位和報考點均不得委託中介機構開展面向港澳臺研究生招生、代理報名等相關工作。本科聯招的報名辦法與簡章對報名入口、確認時點和志願填報另有規定,報名、確認、志願填報均在指定系統內完成(見 FAQ-0024、FAQ-0045 的系統時間線)。
第二條在教港澳臺〔2016〕96 號規定第二十五條:高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港澳臺學生收取學費及其他費用,高校應公開本校收費項目和標準,對港澳臺學生執行與內地(祖國大陸)同類學生相同的收費標準。既然項目與標準要公開、同類同標準,所謂「指標費」「保錄費」就沒有可掛靠的收費科目。各校繳費時點與學費金額見 FAQ-0116、FAQ-0041。
三、五類話術與對應核對動作
把話術與核對動作一一對應,比記一串「防騙口訣」管用。每一行最後都落到一個能查的官方入口或一個能索取的書面文本,不落在「找熟人確認」。
| 聽到的話 | 回到哪句明文 | 核對動作 |
|---|---|---|
| 有內部名額、交錢保錄 | 收費公開、同類同標準;錄取按規則與系統進行 | 向本校招生辦核對是否存在該收費項目,索取收費公示 |
| 可代理報名、代填志願 | 招生單位和報考點不得委託中介 | 只走指定報名系統,本人保管賬號與確認記錄 |
| 有內部命題資料、包過輔導 | 相關高校及內設部門不得組織或參與考前輔導 | 向招生辦核實,索取當年考試大綱與官方教材信息 |
| 先交定金鎖住名額 | 報名與確認在指定系統內按公告時點完成 | 核當年報名與繳費公告的時點、金額、收款主體 |
| 可通過中介補錄、補錄要另付費 | 徵集志願按官方公告的缺額與時點辦理 | 查省級教育考試院或聯招辦當年徵集志願公告 |
四、官方入口只有那幾處
報名、成績、志願、錄取這些環節,入口是聯招報名系統、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各省級教育考試院與目標高校招生官網;陽光高考平臺用於內地特殊類型招生與強基等項目的公示核讀。任何要求把賬號密碼交給第三方、把費用轉到個人賬戶、或繞開系統私下「確認」的做法,都與上述入口相沖突。FAQ-0049 講過四途徑的出處,FAQ-0134 講過證書與系統查詢渠道,可對著核一遍。
五、真付了錢,留證按順序來
先固定材料,再談追索。要留的是:對方承諾的原始聊天記錄與語音、宣傳頁或合同全文、轉賬憑證與收款主體信息、當時對應年份的官方簡章與報名公告截圖。材料按時間排好,能說清「誰在什麼時間、以什麼身份、承諾了什麼、收了多少錢」。
| 順序 | 做什麼 | 交給誰 |
|---|---|---|
| 第一步 | 固定聊天記錄、合同、轉賬憑證與官方公告原文 | 自行留存,保留原始載體 |
| 第二步 | 向目標校招生辦或聯招報名主管方核對該承諾是否屬實 | 學校招生辦公室、省級教育考試院 |
| 第三步 | 就虛假宣傳與收費爭議向主管部門反映 | 教育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
| 第四步 | 涉嫌詐騙的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並提供全部材料 | 公安機關 |
六、別把「沒錄上」和「被騙了」混成一件事
錄取結果未達預期,與存在虛假承諾、冒名收費或偽造材料,是兩類不同性質的事。前者走分數線、志願梯度與徵集志願的核對(見 FAQ-0114、FAQ-0047),後者才涉及留證、投訴與報案。把兩者混在一起,既耽誤志願時點,也會讓真正需要固定的證據散在聊天記錄裡找不回來。
七、辦理邊界
本站未核到專門面向聯招考生的統一退費規則、糾紛賠付標準或中介行為認定清單;個案定性、責任劃分與款項追回由主管部門與司法機關依職權認定。遇到可疑承諾時,可向目標校招生辦公室問清當年是否存在該項收費與該項目、向報名主管方確認該環節是否必須通過指定系統辦理;已發生轉賬的,按上表順序固定材料後再分別反映。
參考資料
- 教育部辦公廳:《2019 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教學廳〔2018〕12 號)關於報考點與不得委託中介機構的條款;中共廣東省委港澳工作辦公室官網 gdhmo.gov.cn
- 教育部等六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臺〔2016〕96 號)第二十五條;上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sh.gov.cn
-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2026 年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報名及志願填報相關公告;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網 eea.gd.gov.cn
- 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聯招報名與錄取信息欄目;gatzs.com.cn
資料截止:2026 年 11 月 6 日。本頁按現行規定與可核實的公開文本寫成;下一年度報名入口、收費公示與徵集志願安排以當年公告為準,請查本站更新文章。
數據來源:教學廳〔2018〕12 號、教港澳臺〔2016〕96 號、教學廳〔2025〕7 號與招生信息網公開欄目;個案定性以主管部門與司法機關認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