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上那一行逾期:5 年、每年兩次免費與異議 20 日
起算日、免費次數、異議與投訴兩個時限不能互換

| 資料截止 | 資料截止:按 2026 年 11 月可核到的徵信業管理條例現行文本與中國政府網、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公開問答寫;各機構異議受理渠道、信用報告展示格式、免費次數計數方式另按徵信機構與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當期公告核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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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據來源 | 數據來源:中國政府網所載《徵信業管理條例》全文、人民網所載條例第四章全文、中國政府網二〇二四年政策問答、寧波市人民政府門戶二〇二五年異議受理渠道公告、人民網二〇二一年刊載的治理「徵信修復」亂象報道。 |
一、那一行從哪天開始算
信用報告上出現一條逾期,第一反應常是「五年之後會自動消掉」。五年這個數沒錯,起算點卻常被記錯。《徵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寫: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 5 年;超過 5 年的,應當予以刪除。是「終止之日」,不是「發生之日」,也不是「查到之日」。欠款還清、狀態終止那一格,才是起算依據。
同一條第二款還寫: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內,信息主體可以對不良信息作出說明,徵信機構應當予以記載。說明與刪除是兩件事,說明不改變保存期限,但會留在記錄裡。
| 第十六條裡的一格 | 容易記成什麼 |
|---|---|
| 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 | 誤記成自逾期發生之日起 |
| 5 年,超過應予以刪除 | 誤記成到期後還要自己申請才刪 |
| 可對不良信息作出說明 | 誤記成說明能縮短保存期限 |
二、每年兩次免費,不是每年只能查兩次
第十七條寫:信息主體可以向徵信機構查詢自身信息;個人信息主體有權每年兩次免費獲取本人的信用報告。「有權每年兩次免費」是費用那一格,不是查詢次數上限;超出免費次數的查詢規則、渠道與計數方式,按徵信機構與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當期公告。把「兩次免費」讀成「一年只准查兩次」,方向正好反了。
第二十三條另寫:徵信機構應當採取合理措施,保障其提供信息的準確性;徵信機構提供的信息供信息使用者參考。前一句是準確性義務,後一句是給使用方的定位,兩句都不等於「報告上寫了就一定正確」。
| 條文 | 落點 |
|---|---|
| 第十七條前句 | 信息主體可以查詢自身信息 |
| 第十七條後句 | 每年兩次免費獲取本人信用報告 |
| 第二十三條 | 保障準確性;信息供使用者參考 |
三、20 日與 30 日,兩個時限各管一段
第二十五條寫:信息主體認為徵信機構採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的,有權向徵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異議,要求更正;收到異議後應按規定對相關信息作出存在異議的標註,自收到異議之日起 20 日內進行核查和處理,並將結果書面答覆異議人。經核查確認確有錯誤、遺漏的予以更正;確認不存在錯誤、遺漏的取消異議標註;經核查仍不能確認的,對核查情況和異議內容應當予以記載。同一條末尾另寫:受理投訴的機構應當及時進行核查和處理,自受理之日起 30 日內書面答覆投訴人。
中國政府網二〇二四年的政策問答把三條維權渠道並排列出:向金融機構或者徵信機構提出徵信異議、向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出徵信投訴、向人民法院起訴。異議與投訴不是同一道門,20 日與 30 日也不互換。
| 路徑 | 向誰提 | 條文給的時限 |
|---|---|---|
| 徵信異議 | 徵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 | 自收到異議之日起 20 日內核查處理並書面答覆 |
| 徵信投訴 | 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等受理投訴的機構 | 自受理之日起 30 日內書面答覆 |
| 司法途徑 | 人民法院 | 按訴訟程序,條例未給統一天數 |
四、「徵信修復」那句廣告對不上哪一條
人民網二〇二一年刊載的治理「徵信修復」亂象報道里,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講得很直白:若該筆不良信息為客觀事實、機構並無上報錯誤,任何機構和個人均無權修改、刪除;若存在不符合客觀事實的情況,信息主體應當收集相應證據,向機構或人民銀行提出徵信異議。報道還點出,只要逾期事實發生,都會在徵信報告中客觀記錄,不存在「補足欠款後爭取不上報」的可靠操作。
把這條與第十六條並排讀,邊界就清楚了:客觀真實的不良信息按 5 年保存,期間可作出說明;有錯誤遺漏的走異議與投訴。付費「洗白」既不是條文給的路徑,也不改變起算日。
| 廣告裡的說法 | 條文給的路徑 |
|---|---|
| 花錢刪掉真實逾期 | 客觀事實無權修改刪除,按第十六條保存 5 年 |
| 「徵信修復」機構代辦 | 有錯誤遺漏時本人向徵信機構或信息提供者提異議 |
| 還清後爭取不上報 | 逾期事實發生即客觀記錄,不作承諾 |
五、報告之外還要留的三樣
一是異議申請材料與提交回執,記下收到異議的日期;二是 20 日內那份書面答覆,與異議標註的取消或更正結果放一起;三是若走投訴,另存受理回執與 30 日內的書面答覆。三樣按日期存,才對得上條文裡的兩個時限。0445 會把賬戶被限制時的告知與申訴回執也收進同一套歸檔方法。
| 留痕 | 對應哪一格 |
|---|---|
| 異議申請與提交回執 | 第二十五條 20 日的起算點 |
| 書面答覆與更正或取消標註結果 | 異議處理結論 |
| 投訴受理回執與書面答覆 | 第二十五條 30 日的起算點 |
六、該以哪份為準
各徵信機構與報數機構的具體異議受理渠道、免費查詢次數的計數方式、以及信用報告上各類信息的展示格式,本站未核到可逐字引用的統一文本。該以哪份為準:不良信息保存期限與說明看《徵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免費獲取本人信用報告看第十七條,準確性義務看第二十三條,異議與投訴時限看第二十五條,維權渠道看中國政府網二〇二四年政策問答。向徵信機構與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問清三句:一是這條不良信息的「終止之日」按哪一天記載;二是異議應向徵信機構還是信息提供者提出、從哪天起算 20 日;三是若轉投訴,受理回執與 30 日答覆在哪裡查。
參考資料
- 《徵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七條,中國政府網所載全文;本頁用不良信息自終止之日起保存 5 年、保存期內可作出說明、信息主體可查詢自身信息、每年兩次免費獲取本人信用報告。
- 《徵信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人民網所載條例第四章全文;本頁用保障信息準確性、信息供使用者參考、異議 20 日內核查處理並書面答覆、更正與取消標註、仍不能確認時記載核查情況,以及投訴 30 日內書面答覆。
- 中國政府網二〇二四年《信用報告如何影響經濟生活》;本頁用向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提出異議、向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出投訴、向人民法院起訴三條渠道,標明政策問答性質。
- 寧波市人民政府門戶二〇二五年九月《徵信信息有錯漏?異議受理渠道全知曉》,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分行發佈;本頁用第二十五條異議受理渠道的地方公開公告,標明地方當年性質。
- 人民網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聯合多部門治理「徵信修復」亂象》;本頁用客觀真實的不良信息無權修改刪除、存在錯誤遺漏時收集證據提異議、逾期事實發生即客觀記錄,標明報道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