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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那一格:三十日書面通知與十五日內轉移

一個月內、三十日、十五日,三個數不能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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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那一格:三十日書面通知與十五日內轉移
資料截止資料截止 2026 年 11 月 7 日;離職流程、證明格式與轉移手續按現行法律文本、用人單位人事窗口與經辦機構當期規則。
數據來源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開問答所引勞動合同法條文與公開釋義,以及本站既有稿源;公開釋義逐條標明性質。

一、第三十七條分兩句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寫明: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六條另給一條路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十日是書面通知,試用期內是提前三日,協商一致是雙方合意。三條路徑的形式與時長都不同,別把「提前一個月口頭說一聲」當成已經辦完。

路徑提前多久形式
第三十七條正式期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第三十七條試用期內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六條協商一致按雙方約定雙方合意

二、第五十條四件事

第五十條寫明: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公開釋義還提到,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四件事裡,出具證明與轉移手續是用人單位那一側的動作,工作交接是本人這一側的動作,經濟補償在交接辦結時支付。把「離職證明」當成唯一要留的一張紙,檔案與社保關係那兩格就容易漏。

第五十條一格誰做時限或時點
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時
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用人單位十五日內
辦理工作交接勞動者按雙方約定
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辦結工作交接時
已解除或終止的合同文本備查用人單位至少保存二年

三、三個數不能混

第十條給的是「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第三十七條給的是「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第五十條給的是「十五日內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一個數管入職簽約,一個數管本人提出解除,一個數管單位辦轉移,三個主語都不同。

數字管哪一段主語
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
三十日提前書面通知解除勞動者
十五日內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用人單位

四、與 0234、0238 的分工

0234 講的是畢業去向登記、檔案轉遞單與密封轉出,0238 講的是社保個人賬戶與公積金賬戶在離境那一格怎麼保留或提取;這一篇只講「離職這個動作本身由用人單位出具什麼、在多少日內轉什麼」。前者是畢業離校鏈,後者是離境賬戶鏈,本篇是勞動關係終止鏈,三條不互相搬結論。

三條鏈管哪一段對應哪一篇
畢業離校鏈畢業去向登記、檔案轉遞單、密封轉出0234
勞動關係終止鏈出具證明、十五日內轉移、工作交接本篇
離境賬戶鏈社保個人賬戶與公積金餘額保留或提取0238

五、四樣按給出方分放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檔案與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憑證、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或轉移回執、工作交接確認件,四樣由不同環節給出。按給出方分文件夾存、每份標保存日期;只截一張證明的照片,說不清檔案與社保關係轉到哪裡去了。0307 講過合同自己那份要拿回,離職時把兩份文本並排看一遍,姓名與證件號碼對得上再收檔。

留什麼誰給哪一步會用到
解除或終止證明用人單位新單位入職、失業登記
檔案和社保關係轉移憑證用人單位與經辦機構參保連續、賬戶銜接
公積金封存或轉移回執管理中心與單位0310 的離境提取那一格
工作交接確認件雙方經濟補償支付時點

六、再核一遍姓名與證件號碼

離職證明上的姓名與有效身份證件號碼、0307 合同自己那份、0309 社保參保那一格、0310 公積金賬戶那一格,四處用的是同一套證件。換髮過居住證或通行證,四格就可能對不上;按 0261、0270 那把尺子並排看一遍,比等新單位退回材料再補省事。

七、三句問清再遞辭呈

本單位按哪一份文本接收書面通知、解除或終止證明何時出具、檔案與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由哪個窗口承辦——三句問完,三十日與十五日兩個時限就有了明確的核對對象。0313 接著講有爭議時找誰,本篇只管順利離職這一條。

八、該以哪份為準

本站未核到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全國統一格式、各地檔案與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的逐地辦理時限細分,以及經濟補償在各類解除情形下的具體計算口徑,這些按現行法律文本、用人單位人事窗口與檔案、社保、公積金經辦機構當期規則。核之前先向用人單位人事窗口問清三句:本單位按哪一份文本接收書面通知、解除或終止證明何時出具、檔案與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由哪個窗口承辦。

參考資料

  1. 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開問答: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五十條條文引述;本頁用到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試用期內提前三日與出具證明並在十五日內轉移三句,按部門問答標明性質。
  1. 公開法律釋義問答:《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條文說明;本頁用到已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這一句,按公開釋義轉引標明性質。
  1. 地方基層法院公開普法問答:《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條文引述;本頁用到「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這一格,用於與三十日、十五日區分,按公開問答標明性質。
  1. 本站編號 0234、0238、0261、0270、0307、0310 的既有稿源與本批稿源;參考該組對畢業檔案轉遞、離境賬戶、姓名號碼並排核對與合同文本留存的分層,按站內稿源標明性質。
參考資料和數據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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