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創、競賽與團隊作品,報名表那一格不等於權屬表
成員順序、貢獻說明、合同審核各歸各份文本

| 資料截止 | 資料截止:本頁按教育部令第 3 號與第 40 號發佈時狀態核對;各賽事章程、本校大創管理辦法與獎勵細則另按當年版本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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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據來源 | 數據來源:中國政府網 1999 年 4 月 8 日教育部令第 3 號全文、教育部政府門戶網站 40 號令全文、雲南宣傳網 2020 年著作權法修改決定公開全文、廣東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著作權法全文。 |
一、報名表只確認參賽與成員順序
賽事或大創系統的報名表解決的是「誰參賽、指導教師是誰、成員怎麼排」,它不回答成果歸誰。教育部令第 3 號《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第三條把高校知識產權範圍寫成六類:專利權、商標權;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著作權及其鄰接權;學校的校標和各種服務標記;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約定由學校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識產權。範圍很寬,落到某個項目上仍要看任務來源與合同。
| 第三條所列 | 團隊作品裡可能對應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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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利權、商標權 | 樣機方案、標識設計 |
| 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 未公開數據、算法參數、工藝條件 |
| 著作權及其鄰接權 | 文稿、圖紙、代碼、視聽成品 |
| 校標和服務標記 | 作品裡使用學校名稱或標識的那一格 |
| 依法或依合同約定由學校享有的 | 項目任務書裡寫明的權屬條款 |
二、學校那一層有明確職責
同一部規定第六條列了學校應當履行的職責,與團隊最相關的有四格:組織開展本校知識產權的鑑定、申請、登記、註冊、評估和管理;組織簽訂、審核本校知識產權的開發、使用和轉讓合同;協調解決本校內部有關知識產權的爭議和糾紛;對在科技開發、技術轉移以及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有突出貢獻人員予以獎勵。第四條另把「促進和規範管理科學技術成果及其他智力成果的開發、使用、轉讓」寫進任務。
| 職責 | 讀者會碰到的場合 | 該拿到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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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鑑定、申請、登記、管理 | 項目結題、成果登記、專利申請 | 登記回執與成果編號 |
| 簽訂審核開發使用轉讓合同 | 企業合作、成果轉化、對外授權 | 經審核的合同文本 |
| 協調校內爭議 | 成員排序或歸屬出現分歧 | 受理記錄與協調結論 |
| 獎勵突出貢獻人員 | 結題評優、成果獎勵 | 獎勵依據與貢獻認定記錄 |
三、多人共同完成,貢獻那一格要寫明
40 號令第二十七條第四項把「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註明他人工作、貢獻」明確列為學術不端行為之一,同項還列了未參加研究或創作而署名、未經他人許可不當使用他人署名、虛構合作者共同署名。著作權法關於合作作品的規定裡,2020 年修改決定公開文本寫明:不能協商一致又無正當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轉讓、許可他人專有使用、出質以外的其他權利,但所得收益應當合理分配給所有合作作者。前者管學術紀律,後者管權利行使,兩句話不互相替代。
四、經費與設備那一格接在 0378
項目用了學校經費、專用設備或未公開數據,會不會落進專利法第六條第一款的「主要利用本單位物質技術條件」,0378 已經鋪過;本篇只提醒一句:大創立項表上的經費欄,是那一格最直接的書面依據,別等到申報專利時才回頭找。
五、獎勵不反推權屬
第六條把獎勵列為職責,沒寫「獲獎者即權利人」。賽事證書、結題評優、獎金髮放各是各自那一層,權屬仍回到任務書、合同與實際創作。把評優名單當權屬清單,是團隊裡最常見的一次串格。
| 格子 | 由哪份材料給出 |
|---|---|
| 貢獻認定 | 成員分工記錄、過程稿與提交回執 |
| 獎勵與評優 | 賽事章程、本校當年獎勵辦法 |
| 權屬 | 任務書條款、合同約定與實際創作 |
六、離校之後想改署名,走 0384
成員畢業、指導教師變更、企業想補一份授權,屬於成果使用與後續說明那一層,0384 單獨鋪開。本篇只管交稿之前,不重複講離校後的辦理鏈。
七、團隊交稿前留四樣
四樣都不靠口頭約定,落在文件上才有用。尤其貢獻說明,既是 40 號令第四項要的那一格,也是日後許可、獎勵、爭議協調時最先被翻出來的一份。
| 留痕 | 寫清什麼 |
|---|---|
| 成員分工記錄 | 每人負責的模塊、起止時間與交付物 |
| 任務書與經費來源 | 立項目標、經費與設備提供方、權屬條款 |
| 版本與提交時間 | 過程稿、終稿、提交回執的先後 |
| 對外使用同意 | 是否允許展出、投稿、轉化,以及各自範圍 |
八、該以哪份為準
本站未核到各賽事章程對團隊作品權屬的統一條款、各校大創項目任務書模板與貢獻說明格式,能確定的是上面兩部部門文本分別管範圍職責與署名紀律。結題前,向本校項目管理或知識產權窗口問三句:本項目任務書裡權屬那一格怎麼寫的;成果登記與合同審核由哪個部門經辦;成員貢獻說明要交到哪一步留檔。
參考資料
- 教育部令第 3 號《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中國政府網 1999 年 4 月 8 日公開全文,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本頁用範圍、任務與職責三部分。
- 教育部令第 40 號《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教育部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全文,第二十七條第四項;本頁用多人共同完成與署名紀律。
-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決定》(2020 年 11 月 11 日通過),雲南宣傳網公開全文;本頁用合作作品協商不一致時權利行使與收益分配那一段。
-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2020 年修正)第十八條,廣東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收錄全文;本頁用來對照任務關係與合同約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20 年修正)第六條第一款,屏南縣人民政府網站收錄全文;本頁只在經費與設備一格作跨篇指引,不重複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