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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退訂不了的營銷短信:同意之後還能收回來嗎

商業性信息、保密義務與查閱複製,各歸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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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退訂不了的營銷短信:同意之後還能收回來嗎
資料截止資料截止:本頁所寫以法律公佈時狀態為準;各平臺賬號註銷入口、門禁與場所告知的當期規則另按處理者公示文本核對。
數據來源數據來源:中國政府網刊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改決定全文、中國人大網公開個人信息保護法全文、地方政法機關與地方政府門戶公開普法整理。

一、未經同意或明確拒絕,不得發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第四款、第五款寫著,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洩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

按第五款讀,退訂回覆發出去之後還繼續收到同一家的推廣,與「沒點過同意就收到」是兩種不同的情形,都落在這一款的射程裡。截圖時把發送方號碼、時間與退訂記錄一起留好,比只截一條短信正文有用。

二、同意不是一次賣斷

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給的是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原則:合法、正當、必要,明示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消費者同意;第二款要求公開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雙方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保護法把個人這一側的權利分在幾條裡:第四十四條給知情權、決定權與限制或拒絕處理,第四十五條給查閱複製及符合條件時的轉移途徑,第四十六條給更正補充,第四十七條列應當主動刪除、個人可請求刪除的情形,其中一項正是個人撤回同意;撤回同意本身寫在第十五條,且不影響撤回前基於同意已進行的處理活動的效力。

第十五條後段已經寫明「撤回不抹掉撤回前的處理」。能落到實處的動作是:先看處理者公示的規則與入口,再按入口提出具體請求,並留出提交回執。

想做的對應哪一層留下什麼
不再收推廣第二十九條第五款與第十五條撤回同意退訂記錄、發送方與時間戳
看對方存了哪些信息個人信息保護法關於查閱複製的規定請求提交回執與答覆
改錯或刪掉某一項關於更正補充、請求刪除的規定前後兩版頁面截圖

三、經營者那邊的義務是另一層

第二十九條第三款寫著經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信息洩露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洩露丟失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這一款的主語是經營者,不是消費者自己舉證證明了什麼之後才啟動。

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五十一條關於處理者採取內部管理制度、分類管理、加密去標識化與應急預案等措施的規定,同樣落在處理者一側。另一頭,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八條要求遠程經營者提供經營地址、聯繫方式等信息;先確認主體是誰,才知道該向誰提查閱、更正或刪除請求。讀者這一側能做的,是把異常登錄、陌生驗證碼、洩露告知與補救答覆按日期存好。

四、門禁、攝像頭與「必要」那一格

校園門禁、宿舍人臉設備、商場會員識別常常被歸到「進門就得刷」一句話裡。按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先問的是有沒有別的核驗方式、採集範圍寫在哪份告知裡、保存多久、向誰申請刪除,而不是先判斷某一臺設備能不能裝。

各場所的告知文本、替代核驗方式與保存期限本輪沒有可逐字引用的統一條文,一律落到「按處理者公示規則與本校或本場所當期告知」,0376 至 0385 與 0179 那幾篇講過的校內信息邊界也按各自編號回看。

現場那一格先問哪一句
人臉或證件採集採集目的、範圍與是否提供替代核驗方式
保存期限多久刪除、向哪個窗口申請刪除
第三方共享是否向平臺或商戶提供、依據哪份告知

五、撤回之後,已經給出去的信息怎麼辦

撤回同意與請求刪除是兩件事:前者面向往後不再基於該同意處理,後者要落到具體信息與具體處理者。第四十七條把個人撤回同意列為處理者應當主動刪除的情形之一,未刪除的個人有權請求刪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保存期限未屆滿,或者刪除從技術上難以實現的,處理者應停止除存儲和必要安全保護措施之外的處理。按處理者公示的入口逐項提,比在客服對話裡寫一句「把我信息都刪了」更容易留下可核的記錄。

六、賬號註銷與投訴的先後

先導出需要留存的訂單、發票與交涉記錄,再辦理賬號註銷;註銷之後平臺側的歷史訂單能否調取,各平臺規則不同。若撤回或刪除請求沒有答覆,0403 那篇的三項投訴材料與 0404 那篇的五條途徑才接得上。

七、這一頁能帶走的

把「同意過什麼、向誰撤回、對方怎麼答」按日期排成三行。信息類爭議最怕的不是條款複雜,而是手裡只剩一條沒有時間戳的短信。

八、與相鄰幾篇的分工

0326 至 0335 那幾篇管的是政務賬號與電子證照的號碼分層,0376 至 0385 管的是學習成果的署名與使用。這一篇只處理消費關係裡的個人信息,不把三層合成一張表。

九、該以哪份為準

各平臺賬號註銷入口、門禁設備採集規則的統一文本與跨境處理的具體流程,本站未核到統一清單。該以哪份為準:商業性信息與保密補救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查閱複製更正刪除與撤回同意看個人信息保護法相應規定。向經營者與處理者公示的窗口問清三句:一是當初同意的目的、方式和範圍寫在哪份規則裡;二是撤回與刪除分別走哪個入口、多久答覆;三是賬號註銷後訂單與發票還能不能調取、向誰調取。

參考資料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中國政府網 2013 年 10 月刊載修改決定全文;本頁用合法正當必要、明示目的方式範圍並經同意,以及公開收集使用規則。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中國政府網刊載修改決定全文;本頁用嚴格保密、安全措施與洩露補救、未經同意或明確拒絕不得發送商業性信息。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八條,中國政府網刊載修改決定全文;本頁用經營者信息披露,說明向誰主張權利前先確認主體名稱。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十五條、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七條,中國人大網公開全文;本頁用撤回同意及不影響撤回前處理效力的後段、知情權決定權、查閱複製、更正補充與應主動刪除的情形各自歸在哪些條。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五十一條,中國人大網公開全文;本頁用處理者應採取的內部管理、分類、加密去標識化與應急預案等措施,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第三款的經營者義務並排而不併句。
參考資料和數據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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