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輯整理:中書院

中書院 · 港澳臺僑招生考試常見問答

七天從哪天算起,比七天有多長更容易答錯

兩個七日、四類除外、商品完好,各歸各份文本

完整正文 · 供網頁/公眾號使用
七天從哪天算起,比七天有多長更容易答錯
資料截止資料截止:本頁所寫以法律與部門規章現行文本為準;平臺退貨入口、物流方式與各類商品完好判定細則另按平臺當期公示核對。
數據來源數據來源:中國政府網刊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改決定全文與《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全文、地方人民政府門戶刊載市場監管部門無理由退貨熱點問答。

一、七日從收到商品之日起算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寫明,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起算點是「收到商品」,不是下單日、付款日,也不是發貨日;簽收時間因此成了最該留痕的一格。

同一條還寫著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兩個七日方向相反:一個從買家收貨開始,一個從賣家收到退回商品開始,中間還夾著物流在途的時間。把它們當成一個七天,最容易得出的錯話是「我都寄回去一週了怎麼還沒退款」。

兩個七日從哪一天起算誰的義務
買家提出退貨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消費者發出退貨要求,商品應當完好
賣家返還價款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經營者返還已支付的商品價款
運費按第二十五條,另有約定的從約定無約定時由消費者承擔

二、四類法定除外

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列了四類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消費者定作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與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第二款另給一句: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第二款的關鍵詞是「購買時確認」。經營者在商品頁角落裡寫一句「不支持退貨」,不等於消費者在購買時逐項確認過商品性質不宜退。商家單方面標註的那句話,不能自己替這一款完成確認。

第二十五條的兩層分別怎麼處理
第一款四類,法定除外列明即可,不必逐件徵得同意
第二款其他商品須根據商品性質,且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
商家單方標註「概不退換」不能替代購買時確認,也不能擴大第一款範圍

三、還有三類要經確認

《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七條把第二款細化成三類:拆封後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後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這三類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

暫行辦法第六條則原樣承接了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四類,第八條給商品完好標準,第九條給不完好判定。兩處對起來看,一份是法律給的排除清單,一份是部門規章給的細化清單,層級不同,不是兩套互相競爭的規矩。

把三格並排記一下就夠:第六條仍是那四類,第七條是三類經購買時確認可不適用,第八條是完好標準。確認發生在購買時,不能挪到收貨之後再補。第二條把適用範圍寫成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通過網絡購買商品,第三條寫明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依法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應當引導督促並提供技術保障——總則這幾句,正好說明規章與法律是上下兩層而非兩套並列規矩。

四、完好與不完好之間那條線

暫行辦法第八條寫明,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齊全的視為商品完好;消費者基於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品質、功能進行合理調試,不影響商品完好。第九條反過來列了超出查驗需要使用、導致價值貶損較大的判定標準,按食品與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計生用品,電子電器類,服裝鞋帽箱包玩具家紡家居類分了三組。

所以「拆了封就不能退」不是通行規則。能不能退,看的是拆封之後有沒有超出查驗與確認的需要、商品是否仍保持原有品質功能,以及屬於哪一組判定標準。

第九條的三組各自的不完好情形
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計生用品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裝被損壞
電子電器類未經授權維修改動、破壞序列號、外觀使用痕跡或激活與數據類痕跡
服裝、鞋帽、箱包、玩具、家紡、家居類商標標識被摘被剪、商品受汙受損

五、和質量問題退貨分開讀

無理由退貨不需要說明理由;商品不符合質量要求時的退貨、更換、修理走的是第二十四條,那是另一條線。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的可以要求更換、修理;依前款退貨、更換、修理的,運輸等必要費用由經營者承擔。

兩條線都寫著「七日」,運費方向卻相反:無理由退貨以消費者承擔為原則,質量不符的退貨由經營者承擔必要費用。把理由說清楚,比反覆爭論「能不能退」更省事。

提出的是哪一件事依據費用與前提
不想要了,無理由退貨第二十五條運費以消費者承擔為原則,商品應當完好
質量不符要求退貨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七日後仍想退第二十四條後段須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

六、這一頁能帶走的

簽收當天在訂單裡記下日期,商品頁與確認頁面各存一張截圖,退回時留物流單號與簽收時間。0396 那四樣憑證加上這一頁三個日期,退款一旦卡住,能逐格對的是材料,不是記憶。

七、該以哪份為準

各平臺退貨入口的字段、商品完好的平臺判定細則與跨境訂單的清關退貨流程,本站未核到統一清單。該以哪份為準:排除範圍與退款時限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和暫行辦法第六至九條,質量不符看第二十四條。向平臺與經營者問清三句:一是這商品屬於法定四類除外還是購買時確認的那一類;二是退回商品簽收日期以哪一方記錄為準;三是退款按原支付路徑還是另行轉賬、預計幾個工作日。

參考資料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中國政府網 2013 年 10 月刊載修改決定全文;本頁用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無理由退貨、四類除外與經營者七日內返還價款。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中國政府網刊載修改決定全文;本頁用質量不符時的退貨更換修理與運輸等必要費用由經營者承擔,與無理由退貨分開。
  1. 《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七條,中國政府網刊載全文;本頁用四類不適用與三類經購買時確認可不適用的細化清單,並標明 2017 年公佈、2020 年修訂的沿革。
  1. 《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八條、第九條,中國政府網刊載全文;本頁用商品完好標準與三類商品不完好判定標準。
  1. 《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二條、第三條,中國政府網刊載全文;本頁用適用邊界限於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通過網絡購買商品,以及平臺提供者的督促義務。
  1. 地方人民政府門戶刊載市場監管部門無理由退貨熱點問答,關於運費承擔、退貨方式不得限制與查驗打開包裝不影響完好;標明為普法問答性質,不作部門規章條文。
參考資料和數據來源

本頁資料整理自公開渠道,力求準確但不作任何保證,僅供參考不構成升學建議,最終以官方公告為準。因使用本站信息所致損失,本站概不負責。

版權、發佈、轉載及免責 細則
常見問答目錄
七天從哪天算起,比七天有多長更容易答錯
已讀 0 / 30 條

免責、版權、繁體與轉載規範|中書院

版權與授權:本站原創分析、案例、文字內容整理、架構歸納、圖表與決策邏輯版權歸屬「中書院」所有,未經書面授權,嚴禁扒站、鏡像抓取、機器採集、二次分發、商業轉載。

非商業場景(家長轉發、教師校內參考)可直接轉發原文鏈接,無需額外申請;商業媒體、機構公眾號、培訓講義引用須郵件申請書面授權。轉載/引用經授權後,須保留「中書院」署名及原文鏈接,不得篡改、截取、改寫結論。完整規則見 免責聲明 · 版權聲明 · 轉載與授權聲明。

內容免責:文中引用政策條文、招生章程、院校信息版權歸屬對應主管官方機構與高校,本平臺僅作彙編整理,最終以官方公告為準。本欄目長文僅供參考,涉及報考資質、招生計劃、分數線、志願投檔及就業選調等內容,均以當年聯招辦及院校官方公告為準;政策逐年微調,報名前請複核主管機構最新文件。

繁體保留說明:本頁部分內容引用自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官方原文及高校官網原文(如臺灣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澳門教青局等),原文為繁體中文。為保證信息準確性,本站予以保留原版繁體文字,不作簡繁轉換。

祖國大陸高校面向 華僑、香港、澳門、臺灣 地區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