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輯整理:中書院

例題精講 · 第 00844 題 · 自編示意 S_n=2n²+3n 的通項與分段反例

以自編示意的前 n 項和公式求通項,強調 n=1 必須單獨檢驗,並用等差求和與代入原式兩路互驗;再給一個常數項不為零的反例說明何時必須寫成分段形式。

00844題號全 1000 篇 · 第 第141輪 / 第141冊 輪
方向數學·導數與解三角形六向之一
題型自編仿真題逐題精講 · 采分點拆解

題目性質:自編仿真題——題目、材料、選項、數據與情境均為按課程標準與聯招常見考點獨立編寫的原創仿真題,非真題原文,未取自任何題庫、教輔或試卷;解析與採分點為教研整理,非官方評分標準。

例題精講 · 數學導數與解三角形

一、考點定位與做題順序

由 S_n 求 a_n 的標準動作是「n≥2 用差、n=1 用 S₁」,最後一定要把 n=1 代回差式看是否吻合。 本講先算一個恰好吻合的例子,再給一個常數項不為零的反例,把「什麼時候要分段」說清楚。

二、逐題精講

題1

自編示意數列前 n 項和 S_n=2n²+3n。求 a₁、a_n(n≥2)、a₅ 與 S₅,並檢驗 n=1 是否吻合。

解析

a₁=S₁=2×1+3×1=5。n≥2 時 a_n=S(n)−S(n−1)=(2n²+3n)−(2(n−1)²+3(n−1))=4n+1。 把 n=1 代回 4n+1 得 5,與 S₁ 一致,故可合併寫成 a_n=4n+1。a₅=4×5+1=21,S₅=2×25+15=65;按等差求和 5×(5+21)/2=65,兩路閉合。

答案 a₁=5;a_n=4n+1;a₅=21;S₅=65;n=1 吻合,無需分段。

採分點 S₁ 2 分;作差化簡 3 分;n=1 檢驗 2 分;a₅ 與 S₅ 各 1 分;等差互驗 1 分。

易錯點 直接寫 a_n=S(n)−S(n−1) 而不驗 n=1,遇到常數項不為零的和式就會漏掉分段。

題2

若把題設改成 S_n=2n²+3n+1,通項還寫成 4n+1 嗎?應如何表達?

解析

此時 S₁=2+3+1=6,而 4×1+1=5,兩者不等,說明差式在 n=1 失效。 正確寫法是分段:a₁=6,n≥2 時 a_n=4n+1。因為常數項隻影響第一項,從第二項起差分結果不變;這也解釋了為什麼「驗 n=1」不能省。

答案 不能;須寫成 a₁=6,n≥2 時 a_n=4n+1。

採分點 S₁ 改值 2 分;不一致的判定 3 分;分段表達 3 分;常數項隻影響首項 2 分。

易錯點 把分段寫成「n>1 時 4n+1,n=1 時也 4n+1 再加 1」,看似補了差,實則仍沒寫清定義域。

三、規律小結與對照表

量由 S_n 作差獨立複核結果
a₁S₁差式代 n=15
a_n(n≥2)S(n)−S(n−1)4n+1通項
a₅4×5+1S₅−S₄21
S₅2×25+155×(5+21)/265
反例 S₁2+3+1差式給 56,須分段
a₁₀4×10+1S₁₀−S₉41

通項題的分水嶺是 n=1:吻合就合併,不吻合就分段。和式、各項數值與反例均為自編示意。

四、自測清單

  • 是否先算 S₁
  • 作差時 S(n−1) 是否整體代入
  • n=1 是否代回差式檢驗
  • a₅ 是否用通項求
  • S₅ 是否兩路互驗
  • 等差求和是否用 5×(5+21)/2
  • 反例是否給出分段寫法
  • 是否說明常數項隻影響首項

五、數值回代明細

按題面原始參數逐項重算(構造時另以一條獨立路徑互驗一致):S1 = 5;a5 = 21;S5 = 65;a10 = 41;反例 S1 = 6;反例首項差值 = 1。以上數值與本篇解析、答案欄、規律表逐處對應,示意數據在正文另行註明。

六、選題邊界與相鄰板塊

本講只處理由 S_n 求 a_n 與首項檢驗;裂項與錯位相減、遞推數列求通項、歸納法證明與分組分配屬相鄰板塊,其求和方法不同。

本篇角度與全部已發篇目按累計選題臺賬跨批查重,未複用上批情境,也未把一篇拆成兩篇。

編寫說明與學科依據

本文為備考教研體例稿:題目系按課程標準與聯招常見考點範圍編寫的仿真練習題,非真題原文;文中案例為示意內容,非真實記錄;文末欄目為學科依據說明,非逐條引文。涉及報考、錄取、證件、居留、資助等事項,一律以當年官方文件與學校正式通知為準。

學科依據:

  • 人教版高中教材(數學):射影定理三式、恆成立分離參數、由前n項和求通項、點到直線距離、三次函數對稱中心、雙曲線離心率相關章節
  • 《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考試大綱(數學科)》:相關考點考查範圍(僅作命題範圍參照,本文題目未與真題逐題比對)
  • 編寫說明:題目、選段、選項、數據與解析均為按常見考點獨立編寫的原創仿真題,未取自任何題庫、教輔或試卷;採分點為教研整理,非官方評分標準

本頁資料整理自公開渠道,力求準確但不作任何保證,僅供參考不構成升學建議,最終以官方公告為準。因使用本站資訊所致損失,本站概不負責。

版權、發布、轉載及免責 細則
例題精講目錄
由前 n 項和求通項:n=1 檢驗與兩種求和互驗
已讀 0 / 31 題
全部 1000 題 →
祖國大陸高校面向 華僑、香港、澳門、台灣 地區招生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