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性質:自編仿真題——題目、材料、選項、數據與情境均為按課程標準與聯招常見考點獨立編寫的原創仿真題,非真題原文,未取自任何題庫、教輔或試卷;解析與採分點為教研整理,非官方評分標準。
一、考點定位與做題順序
「見」是非此即彼的正式指向,「參見」是補充參考,「另見」提示並列條目;三者都要求目標條目真實存在。 本講先按指向類型分層,再逐條回訪目標條目,把「有指向」與「指得到」分開統計。二、逐題精講
題1
一份自編示意索引共十二條:「見」5 條、「參見」4 條、「另見」3 條。求三式佔比;核查發現 2 條「見」的目標條目並不存在,求可閉環率。解析
三式合計 5+4+3=12 條,與題給閉合。見 5/12=41.666667%、參見 4/12=33.333333%、另見 3/12=25.0%,合計 100.0%。 斷鏈 2 條後,能走到目標條目的只有 12−2=10 條,可閉環率 10/12=83.333333%。注意「有指向」仍是 12 條,不能拿 12/12=100.0% 當閉環率。答案 41.666667%/33.333333%/25.0%;可閉環率 83.333333%。
採分點 三式計數與佔比各 2 分共 6 分;斷鏈條數 1 分;可閉環率 2 分;口徑區分 1 分。
易錯點 把「參見」「另見」也算進正式指向條數,會虛增可閉環分子。
題2
補錄 1 條被指向的目標條目後,可閉環率是多少?剩下 1 條斷鏈應如何處置才算閉環?解析
補錄後斷鏈由 2 條減為 1 條,可閉環 11 條,11/12=91.666667%,較原來提高 8.333334 個百分點。 餘下 1 條不能只寫「待補」就算完成:要麼補建目標條目,要麼把該「見」改為直接給出釋義的正式條目,使指向消失;兩種寫法都要讓十二條都能走到終點。答案 補錄後 91.666667%;餘下 1 條須補建目標或改為直接釋義條目。
採分點 新閉環分子 2 分;新佔比 2 分;提高的百分點 2 分;兩種閉環處置各 2 分。
易錯點 把「待補」計入閉環,或把提高幅度寫成 8.3% 而非百分點,均為口徑錯誤。
三、規律小結與對照表
| 指向式 | 功能 | 條數 | 佔比 |
|---|---|---|---|
| 見 | 正式指向,本條不釋義 | 5 | 41.666667% |
| 參見 | 補充參考,可並行閱讀 | 4 | 33.333333% |
| 另見 | 並列條目提示 | 3 | 25.0% |
| 斷鏈 | 目標條目不存在 | 2 | 16.666667% |
| 補錄後閉環 | 可走到終點 | 11 | 91.666667% |
索引題的分子只數「指得到」的條目;補錄、改寫都是讓指向閉合,不是把分母改小。十二條索引與統計均為自編示意,不對應任何真實工具書。
四、自測清單
- 三式條數合計是否為 12
- 三式佔比合計是否為 100.0%
- 可閉環分子是否扣掉 2 條斷鏈
- 補錄後是否只減 1 條斷鏈
- 「有指向」與「指得到」是否分開表述
- 餘下斷鏈是否給出可執行的兩種處置
- 百分點與百分比是否區分
- 示意條目是否註明非真實工具書
五、數值回代明細
按題面原始參數逐項重算(構造時另以一條獨立路徑互驗一致):三式合計 = 12;見佔比 = 41.666667;參見佔比 = 33.333333;另見佔比 = 25;可閉環率 = 83.333333;補錄後可閉環率 = 91.666667。以上數值與本篇解析、答案欄、規律表逐處對應,示意數據在正文另行註明。
六、選題邊界與相鄰板塊
本講處理索引條目之間的指向閉環;腳註承前指代、引注轉引鏈、勘誤定位與多欄閱讀順序屬相鄰板塊,其分母口徑不同,不併入本講統計。
本篇角度與全部已發篇目按累計選題臺賬跨批查重,未複用上批情境,也未把一篇拆成兩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