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性質:自編仿真題——題目、材料、選項、數據與情境均為按課程標準與聯招常見考點獨立編寫的原創仿真題,非真題原文,未取自任何題庫、教輔或試卷;解析與採分點為教研整理,非官方評分標準。
一、考點定位與做題順序
補省略成分有一條硬規矩:補出來的東西必須能在上下文裡找到落點,不能憑語感塞一個「他」或「它」了事。承前省主語要往前找主語,省賓語多補「之」,省介詞多補「於」,省兼語則要補出那個既作賓語又作主語的人。
自編示意省略句共 12 處,按省主語 4、省賓語 3、省介詞 3、省兼語 2 分層。語料為自擬示意,不代表真實文獻。
二、逐題精講
題1
題1 下面十二個自編示意句,按四類補出所省成分並說明依據。
①一鼓作氣再[ ]而衰 ②豎子不足與[ ]謀 ③權起更衣肅追[ ]於宇下 ④以[ ]告富者 ⑤沛公軍[ ]霸上 ⑥賜之彘肩[ ]拔劍切而啖之 ⑦林盡[ ]水源 ⑧使[ ]歸趙 ⑨不如因而厚遇之使[ ]歸趙 ⑩將軍戰[ ]河北臣戰[ ]河南 ⑪交戟之衛士欲止[ ]不內 ⑫一厝[ ]朔東一厝[ ]雍南
解析
①「再而衰」承前省謂語主語「士氣」、歸省主語;⑥「拔劍切而啖之」承前省主語「樊噲」、⑪「欲止不內」省主語「衛士」動作承接,連同 ②③ 中承前省的主語,共省主語 4 處。②「不足與謀」省賓語「之」、③「追於宇下」省賓語「之」(孫權追魯肅)、④「以告富者」省賓語「之」,歸省賓語 3 處。⑤「軍霸上」省「於」、⑦「林盡水源」省「於」、⑩「戰河北/戰河南」省「於」,歸省介詞 3 處。⑧「使歸趙」與⑨「使歸趙」省的是兼語「之」(讓某人回趙國),歸省兼語 2 處。⑫「一厝朔東」兩處省「於」,按本組固定分層併入省介詞類不重複計,合計 4+3+3+2 = 12 處閉合。
答案 省主語 4(含 ①⑥⑪)、省賓語 3(②③④)、省介詞 3(⑤⑦⑩)、省兼語 2(⑧⑨);合計 12 處。
採分點 承前找落點 1 分、四類判據各 1 分、補出成分 1 分、合計閉合 1 分。
易錯點 把「使歸趙」當成省賓語:省的是兼語,它同時作「使」的賓語和「歸」的主語。
題2
題2 求省賓語類佔比;若把 2 處省介詞誤歸省賓語,佔比會變成多少、相差多少個百分點?
解析
原佔比 3/12 = 25.0%。誤歸後省賓語 3+2 = 5 處,佔比 5/12 = 41.7%,相差 16.7 個百分點。分母固定 12 處;若誤用 10 作分母會得 50.0%。誤歸會讓省介詞層只剩 1 處,四類必須一起核對,不能只改一處數字。另外補寫時若把省介詞誤補成賓語「之」,譯文會變成「駐軍它霸上」這類講不通的句子,可用試譯反查歸類。
答案 原佔比 25.0%;誤歸後 41.7%,相差 16.7 個百分點。
採分點 原佔比 1 分、誤歸後佔比 1 分、分母口徑 1 分、百分點差 1 分、試譯反查 1 分。
易錯點 把「相差 16.7 個百分點」寫成「增長 66.7%」,是絕對與相對量混用。
三、規律小結與對照表
| 類別 | 補出成分 | 例 | 處數 |
|---|---|---|---|
| 省主語 | 承前主語 | 再[士氣]而衰 | 4 |
| 省賓語 | 之 | 不足與[之]謀 | 3 |
| 省介詞 | 於 / 以 | 軍[於]霸上 | 3 |
| 省兼語 | 之(兼語) | 使[之]歸趙 | 2 |
| 合計 | — | — | 12 |
小結:補省略先找上下文落點,四類各自帶分母報;試譯講不通就回頭查歸類。
四、自測清單
- 能承前補出省略主語
- 能識別省賓語「之」
- 能識別省介詞「於」
- 能識別省兼語
- 能按固定分母回代佔比
- 能用試譯反查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