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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精講 · 第 00746 題 · 先找具名主體,再判斷是原話還是轉述

以十二處自編示意消息來源標註為材料,區分直接引語、具名轉述與無具名來源三層,並回代把「據稱」誤算成具名來源造成的佔比虛高。

00746題號全 1000 篇 · 第 第125輪 / 第125冊 輪
方向語文·現代文六向之一
題型自編仿真題逐題精講 · 采分點拆解

題目性質:自編仿真題——題目、材料、選項、數據與情境均為按課程標準與聯招常見考點獨立編寫的原創仿真題,非真題原文,未取自任何題庫、教輔或試卷;解析與採分點為教研整理,非官方評分標準。

例題精講 · 語文現代文

一、考點定位與做題順序

讀新聞或說明材料,先問一句「這話是誰說的」。直接引語帶引號且標出具名主體,具名轉述寫「某部門表示」,兩者都能追到來源;「據稱」「據悉」只說明有人在傳,不承諾主體;完全沒標來源的更不能進可核驗口徑。

自編示意材料共 12 處來源標註:可核驗 7、無具名主體的「據稱」類 3、未標來源 2。材料與措辭均為自編示意,不代表真實報道。

二、逐題精講

題1

題1 按「能否追到具名主體」給十二處分類,並說明判據。

解析

可核驗 7 處裡,帶引號並標明發言人的直接引語與寫「某實驗室表示」的具名轉述都算——判據是「主體是否具名」,不是「有沒有引號」。無具名主體的 3 處寫「據稱」「據悉」「有消息說」,只能說明信息經過轉述,無法回到原始主體。未標來源的 2 處連轉述標記都沒有,不能靠後文數據反推來源。合計 7+3+2 = 12 處閉合。注意:直接引語若被改寫過,就降為轉述,層級要按改寫後的形態重判。

答案 可核驗具名 7;無具名轉述 3;未標來源 2;合計 12 處。

採分點 具名判據 1 分、直接引語 1 分、具名轉述 1 分、據稱層級 1 分、未標來源 1 分、合計閉合 1 分。

易錯點 把「有引號」當成可核驗的充分條件:引號裡的話若沒標主體,仍追不到來源。

題2

題2 求可核驗來源佔比;若把 2 處「據稱」誤算成具名來源,佔比虛高到多少、相差多少個百分點?

解析

原佔比 7/12 = 58.3%。誤算後可核驗 7+2 = 9 處,佔比 9/12 = 75.0%,相差 16.7 個百分點。分母是 12 處來源標註,不隨歸類變化;若誤用 10 作分母會得 90.0%。誤算同時讓「據稱」層只剩 1 處,兩層要一起核對。更要緊的是口徑後果:把「據稱」算成具名,等於把「有人在傳」抬成「某機構確認」, downstream 的結論強度會被整體高估一級。

答案 原佔比 58.3%;誤算後 75.0%,相差 16.7 個百分點。

採分點 原佔比 1 分、誤算後佔比 1 分、分母口徑 1 分、百分點差 1 分、結論強度辨析 1 分。

易錯點 把「相差 16.7 個百分點」寫成「增長 28.6%」,是絕對與相對量混用。

三、規律小結與對照表

層級主體可核驗處數
直接引語具名是3
具名轉述具名是4
據稱 / 據悉不具名否3
未標來源無否2
可核驗合計—58.3%7
誤算後—75.0%9

小結:可核驗看主體是否具名,不看有沒有引號;誤算會連帶抬高整段結論的強度。

四、自測清單

  • 能區分直接引語與轉述
  • 能以具名主體為可核驗判據
  • 能識別據稱類不具名
  • 能處理未標來源
  • 能按固定分母回代佔比
  • 能說明誤算對結論強度的影響
編寫說明與學科依據

本文為備考教研體例稿:題目系按課程標準與聯招常見考點範圍編寫的仿真練習題,非真題原文;文中案例為示意內容,非真實記錄;文末欄目為學科依據說明,非逐條引文。涉及報考、錄取、證件、居留、資助等事項,一律以當年官方文件與學校正式通知為準。

學科依據:

  • 人教版高中教材(語文):實用類、說明類文本與文獻體例、數據口徑相關單元
  • 《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考試大綱(語文科)》:相關考點考查範圍(僅作命題範圍參照,本文題目未與真題逐題比對)
  • 編寫說明:題目、選段、選項、數據與解析均為按常見考點獨立編寫的原創仿真題,未取自任何題庫、教輔或試卷;採分點為教研整理,非官方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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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招語文·「據稱」「引述」「直接引語」:消息來源的層級要分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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