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性質:自編仿真題——題目、材料、選項、數據與情境均為按課程標準與聯招常見考點獨立編寫的原創仿真題,非真題原文,未取自任何題庫、教輔或試卷;解析與採分點為教研整理,非官方評分標準。
一、考點定位與做題順序
自然光以某特定角入射到兩種介質界面時,反射光中平行於入射面的 p 分量為零,只剩垂直分量(完全 s 線偏振);這個角叫布儒斯特角(起偏角)i_B。此時反射光線與折射光線互相垂直,即 i_B + r = 90°。
由斯涅爾定律 n₁ sin i_B = n₂ sin r = n₂ cos i_B,得 tan i_B = n₂/n₁。若 n₁≈1(空氣),則 n₂=tan i_B。下面角度與折射率均為自編示意數據。
二、逐題精講
題1
題1 玻璃的 i_B 與三路回驗(解答題)
自編題設:光從空氣(n₁=1.000)射向某玻璃(示意 n₂=1.500),旋轉檢偏器找到反射光最弱的位置,讀得 i_B。
(1) 求 i_B、折射角 r,並用斯涅爾定律獨立回驗 n₂;(2) 說明此時反射光與折射光各是什麼偏振態;(3) 若把入射介質換成水(示意 n=1.333,光從水射向該玻璃),i_B 變成多少?說明 tan i_B=n₂/n₁ 裡 n₁ 不能省。
解析
(1) i_B = arctan(n₂/n₁) = arctan(1.500) ≈ 56.30993°。r = 90° − i_B ≈ 33.69007°(互餘條件)。
斯涅爾獨立回驗:
sin i_B = sin56.30993° ≈ 0.832050;sin r = sin33.69007° ≈ 0.554700;
n₂ = n₁·sin i_B/sin r = 1.000×0.832050/0.554700 = 1.5000 ✓,與題設一致。
第三路(互餘關係代數驗):取 n₂/n₁=1.5 ⇒ tan i_B=1.5 ⇒ sin i_B=1.5/√(1+2.25)=1.5/1.802776=0.832050 ✓;cos i_B=1/1.802776=0.554700=sin r ✓,故 i_B+r=90° 成立。三路閉合:正切公式、斯涅爾比值、三角恆等式。
(2) 反射光:完全線偏振(s 分量,電矢量垂直入射面)——p 分量在 i_B 處反射率為零,故用檢偏器旋轉到某角度時反射光可近乎消光,這正是實驗上找 i_B 的判據。
折射光:部分偏振(p 分量佔優但 s 分量不為零),不是完全偏振;單次界面透射的起偏程度有限,故實用上用玻璃片堆多次透射來增強起偏(每次都削弱 s 的相對份額)。
注意別寫反:「反射光完全偏振、折射光部分偏振」是反射起偏的說法;若是透射起偏的片堆,討論的是折射光被逐次提純,兩者不是同一句結論。判據:題目問「此時界面上的反射光」,答完全 s 偏振;問「透過一片之後」,答部分偏振。
(3) 光從水(n₁=1.333)射向同一玻璃(n₂=1.500):
tan i_B = n₂/n₁ = 1.500/1.333 = 1.12528 ⇒ i_B = arctan(1.12528) ≈ 48.37°(示意值,按 arctan 精確算約 48.374°)。
為什麼 n₁ 不能省:布儒斯特角由兩介質折射率之比決定,不是隻由「被測的那塊玻璃」決定。若仍套 n=tan i_B 且把 i_B 當成 56.31°,就會得到 1.500;而真實入射介質換成水后角已變到約 48.37°,再用 tan 反推必須乘回 n₁:n₂=n₁ tan i_B=1.333×1.12528=1.500 ✓。
回驗:r=90°−48.374°=41.626°;n₁ sin i_B=1.333×sin48.374°=1.333×0.74741≈0.9964;n₂ sin r=1.500×sin41.626°=1.500×0.66427≈0.9964 ✓,兩側相等。
邊界口徑:只有從光疏到光密(n₂>n₁)且入射介質折射率已知時,n₂=n₁ tan i_B 才直接可用;若 n₁ 未知或入射方向相反(從玻璃射向空氣),須寫全比值式並另查全反射臨界角(00227 所講)判斷 i_B 是否可觀測。
答案 (1) i_B=arctan(1.500)≈56.30993°、r≈33.69007°;斯涅爾 0.832050/0.554700=1.5000 回驗,另由 sin=1.5/√3.25、cos=1/√3.25 代數閉合。(2) 反射光為完全 s 線偏振(可近消光),折射光為部分偏振(p 佔優),片堆多次透射可增強起偏。(3) 水中 n₁=1.333 時 tan i_B=1.500/1.333=1.12528、i_B≈48.37°;n₂=n₁ tan i_B=1.500 回驗,說明 n₁ 不可省、須用比值式。
採分點 i_B≈56.30993° 1 分;r≈33.69007° 與互餘 1 分;sin i_B=0.832050 1 分;sin r=0.554700 1 分;比值 1.5000 回驗 1 分;三角恆等式第三路 1 分;(2) 反射光完全 s 偏振 1 分;折射光部分偏振 1 分;片堆增強起偏 1 分;(3) 比值 1.12528 與 i_B≈48.37° 1 分;n₂=n₁tan i_B=1.500 回驗 1 分;說明 n₁ 不可省與邊界條件 1 分。
易錯點 把 i_B 寫成 arcsin(n₂/n₁);把 r 寫成等於 i_B;把 sin i/sin r 寫成 sin r/sin i;說折射光也是完全偏振;把「反射光完全偏振、折射光部分偏振」說反;換水後仍用 n=tan i_B 不乘 n₁;漏掉從光密射向光疏時 i_B 與全反射臨界角的關係。
題2
題2 誤差傳導與偏振判據(解答題)
(1) 在題 (1) 的玻璃例中,若 i_B 讀數偏大 1.00°(56.30993°→57.30993°),由 n=tan i_B 反推的 n′ 是多少、偏差多少?說明為什麼角度誤差被放大;(2) 若 n₁ 記偏 +1.00%(1.000→1.010)而 i_B 不變,n₂ 偏多少?(3) 實驗上用什麼現象判定 i_B 已經找到?若把「反射光最弱」誤當成「折射光最弱」,會有什麼後果?
解析
(1) n′ = tan(57.30993°)。tan(56.30993°) = 1.5000;tan(57.30993°) ≈ 1.5583(按正切在 56° 附近的靈敏度估算)。
相對偏差 = (1.5583 − 1.5000)/1.5000 = +3.88%。
為什麼被放大:n=tan i 是非線性函數,導數 dn/di = sec²i = 1+tan²i = 1+2.25 = 3.25(每弧度)。1.00° = 0.0174533 rad ⇒ Δn ≈ 3.25×0.0174533 = 0.05672,即 n′≈1.5567,相對偏差 0.05672/1.5=+3.78%;精確用 tan(57.30993°) 得 1.5583、+3.88%。一階近似與精確值之差來自正切的二階項(3.78% vs 3.88%),如實登記,不抹平。
結論:1° 的角度誤差經正切放大成約 3.8% 的折射率誤差,比線性量具誤差厲害。這與 00389 線脹裡「漏因子 2 是結構錯誤」、00371 扭擺裡「r 四次方」共同說明:看誤差要先看函數形式,不能只看讀數精度。處置上應多次正反旋轉取消光位置的平均,並用左右兩側入射各測一次抵消零點偏差。
(2) 由 n₂ = n₁ tan i_B,i_B 不變則 tan i_B=1.5000 固定:
n₂′ = 1.010×1.5000 = 1.5150,相對偏差 +1.00%(n₁ 在分子一次方,同向同量傳導)。
對照:n₁ 是線性因子(+1%→+1%),i_B 經正切放大(+1°→約 +3.8%),二者敏感度差近 4 倍;所以這項實驗裡角度讀數的權重遠高於入射介質折射率的取位。
(3) 判定現象:以自然光入射、在反射光路放檢偏器並旋轉,緩慢改變入射角;當反射光出現最深的消光(最弱,理想為零)時的入射角即 i_B。原理是 i_B 處 p 分量反射率為零,反射光成完全 s 線偏振,檢偏器轉到與 s 垂直時即可把它擋掉。輔助判據:此時反射光與折射光互相垂直(i+r=90°),可用幾何關係複核;也可用玻璃片堆在透射側觀察偏振度增強作旁證。
誤把「折射光最弱」當判據的後果:
① 現象根本不出現:折射光在 i_B 處是部分偏振,其總強度並沒有極小值(p、s 都在,只是比例變了),旋轉檢偏器只會看到強弱週期性變化,找不到「消光」的唯一角,於是 i_B 無法定位;
② 若硬挑一個「較暗」位置,得到的角與 i_B 無關,代回 n=tan i 會給出完全錯誤的折射率,且與 00323 最小偏向角法、斯涅爾直接測量都對不上——這正是用另一路獨立測量交叉核驗的價值;
③ 更根本的是搞反了物理機制:起偏發生在反射光(p 分量為零),不在折射光。判據錯,後面所有誤差分析都失去對象。
邊界註記:真實界面有表面膜、散射與入射光不完全自然等因素,消光通常不為絕對零,故取「最弱」而非「全暗」,並在報告裡寫明取的是極小位置;所有角度、折射率與讀數均為自編示意數據,不代表任何真實材料常數或測量結果。
答案 (1) n′=tan(57.30993°)≈1.5583,偏高約 +3.88%;因 dn/di=sec²i=1+tan²i=3.25 每弧度,1° 經正切放大成約 3.9%(線性近似 3.78%,一階近似與精確值之差來自二階項,如實登記)。(2) n₁ 偏 +1% → n₂′=1.5150,+1.00%(分子一次方)。(3) 以檢偏器找反射光最深消光(完全 s 偏振),並用 i+r=90° 複核;誤盯折射光則無消光極小、只有週期性強弱,i_B 無法定位且折射率全錯,還搞反了起偏發生在反射光的機制。
採分點 tan(57.30993°)≈1.5583 1 分;+3.88% 1 分;寫出 dn/di=sec²i=3.25 1 分;1°=0.0174533 rad 與 Δn≈0.05672 1 分;線性近似 3.78% 與二階項差登記 1 分;(2) n₂′=1.5150 與 +1.00% 1 分;對比線性 vs 正切放大 1 分;(3) 檢偏器找反射光消光 1 分;說明反射光完全 s 偏振 1 分;i+r=90° 輔助判據 1 分;指出折射光部分偏振、無消光極小 1 分;說明搞反機制與「最弱非全暗」的邊界 1 分。
易錯點 把 1° 直接當成 1/56≈1.8% 的線性誤差;用角度值(57.31)直接當 tan 值;把 n₁ 偏 1% 說成 n₂ 偏 −1%;把「折射光最弱」當判據;說折射光也能完全消光;要求消光必須絕對為零;漏掉左右兩側入射取平均的處置。
三、規律小結與對照表
| 量 | 公式/條件 | 玻璃例(n₂=1.500) | 結果 | 誤差/判據 | 備註 |
|---|---|---|---|---|---|
| 布儒斯特角 | tan i_B=n₂/n₁ | 1.500/1.000 | 56.30993° | arctan | — |
| 折射角 | r=90°−i_B | — | 33.69007° | 互餘 | 反射⊥折射 |
| 斯涅爾回驗 | n₂=n₁ sin i/sin r | 0.832050/0.554700 | 1.5000 | 獨立路 | — |
| 代數回驗 | sin=1.5/√3.25, cos=1/√3.25 | — | 0.832050/0.554700 | 第三路 | — |
| 反射光 | p 分量為零 | — | 完全 s 線偏振 | 可消光 | 找 i_B 判據 |
| 折射光 | p 佔優、s 不為零 | — | 部分偏振 | 無消光極小 | 片堆增強 |
| 水中入射 | tan i_B=1.500/1.333 | 1.12528 | ≈48.37° | n₁ 不可省 | 比值式 |
| i_B 偏 +1° | tan(57.30993°) | 1.5583 | +3.88% | sec²i=3.25 放大 | 線性近似 3.78% |
| n₁ 偏 +1% | n₂=n₁tan i_B | 1.010×1.5 | 1.5150(+1.00%) | 分子一次方 | — |
| 誤判據 | 折射光最弱 | — | 無極小、定位失敗 | 機制搞反 | 交叉核驗 |
| 邊界 | 消光取「最弱」 | — | — | 表面膜/散射 | 非絕對零 |
布儒斯特角這條線,落點是「先認清起偏發生在反射光,再看正切怎麼放大誤差」:i_B+r=90°、tan i_B=n₂/n₁,玻璃例 56.30993° 可由斯涅爾 0.832050/0.554700=1.5000 與三角恆等式兩路獨立回驗;反射光是完全 s 線偏振(檢偏器可找到最深消光),折射光只是部分偏振。誤差上,n=tan i 的導數是 sec²i=3.25,1° 的角度偏差被放大成約 3.9%,而 n₁ 偏 1% 只帶來 1%——看誤差先看函數形式。最後別把 n₁ 省掉:換成水中入射,比值變成 1.500/1.333,角就落到約 48.37°。本組角度、折射率與讀數均為自編示意數據,不代表任何真實材料常數或測量結果。
四、自測清單
- □ 先寫 i_B+r=90°,再由斯涅爾導出 tan i_B=n₂/n₁;
- □ 比值式裡 n₁ 不能省,換介質要重算;
- □ 用 sin i/sin r 與三角恆等式各回驗一次 n₂;
- □ 反射光完全 s 偏振、折射光部分偏振,別說反;
- □ 找 i_B 用反射光最深消光,不盯折射光;
- □ 誤差按 dn/di=sec²i 看非線性放大,不做線性估算;
- □ 精確值與線性近似一階近似與精確值之差來自二階項,如實登記;
- □ 消光取「最弱」而非絕對零,並左右兩側取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