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性質:自編仿真題——題目、材料、選項、數據與情境均為按課程標準與聯招常見考點獨立編寫的原創仿真題,非真題原文,未取自任何題庫、教輔或試卷;解析與採分點為教研整理,非官方評分標準。
一、考點定位與做題順序
「之」的判據是位置,不是譯文。插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讓一個句子降級成短語的,是取消獨立性;夾在修飾語與中心語之間、可譯「的」的,是定語標誌。
另外三用各有硬標誌:否定句「不…之…」或疑問句「何…之…」裡是賓語前置標誌;作「知、告、取」等動詞的賓語是代詞;貼在「頃、久、居」等時間詞後不譯,是音節助詞。自編示意句共 12 處,語料為自擬,不代表真實文獻。
二、逐題精講
題1
題1 下面十二個自編示意句,按五用給「之」歸類,並說明判據。
①師道之不傳也久矣 ②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 ③悍吏之來吾鄉 ④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取前一「之」) ⑤古之學者必有師 ⑥小大之獄 ⑦能以徑寸之木 ⑧句讀之不知 ⑨何厭之有 ⑩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 ⑪頃之煙炎張天 ⑫久之目似瞑
解析
①「師道不傳」本可成句,中間插「之」後降級作主語,②「蓮出淤泥而不染」、③「悍吏來吾鄉」、④「孤有孔明」同理,四處歸取消獨立性。⑤「古之學者」、⑥「小大之獄」、⑦「徑寸之木」都可譯「的」,歸定語標誌 3 處。⑧「句讀之不知」是否定句賓語前置、⑨「何厭之有」是疑問句賓語前置,歸前置標誌 2 處。⑩「均之二策」的「之」作「均」的賓語譯「這」,歸代詞 1 處。⑪「頃之」、⑫「久之」只在時間詞後湊音節、不譯,歸音節助詞 2 處。合計 4+3+2+1+2 = 12 處閉合。
答案 取消獨立性 ①②③④(4);定語標誌 ⑤⑥⑦(3);前置標誌 ⑧⑨(2);代詞 ⑩(1);音節助詞 ⑪⑫(2);合計 12 處。
採分點 主謂之間判據 1 分、定語標誌 1 分、前置句式 1 分、代詞與音節助詞各 1 分、合計閉合 1 分。
易錯點 把「頃之」「久之」的「之」當代詞譯「它」:它只湊音節,不指代。
題2
題2 另給八句自編示意樣本,其中 5 句確含取消獨立性的「之」。某生把這 5 句都判對了,卻額外誤收 3 句,求精確率(分母為判出的全部句數)。
解析
精確率按「判對句數 ÷ 判出句數」計:判出 5+3 = 8 句,其中判對 5 句,精確率 = 5/8 = 62.5%。分母是判出的 8 句,不是樣本里真實存在的 5 句、也不是八句樣本總數碰巧等於 8 這件事——兩者數值相同但口徑不同:若真實句是 6 句、誤收 2 句,分母仍是 8,精確率會變 75.0%。誤收的 3 句多半是定語標誌,說明位置判據沒用穩。
答案 精確率 62.5%(5/8)。
採分點 判對句數 1 分、誤收句數 1 分、分母口徑 1 分、精確率 1 分、口徑辨析 1 分。
易錯點 把精確率與召回率混用:召回率分母是真實句數,精確率分母是判出句數。
三、規律小結與對照表
| 用法 | 位置判據 | 可譯 | 本組處數 |
|---|---|---|---|
| 取消獨立性 | 主謂之間 | 不譯 | 4 |
| 定語標誌 | 修飾語與中心語之間 | 的 | 3 |
| 賓語前置標誌 | 否定/疑問句賓語提前 | 不譯 | 2 |
| 代詞 | 作動詞賓語 | 他、這、它 | 1 |
| 音節助詞 | 時間詞之後 | 不譯 | 2 |
| 合計 | — | — | 12 |
小結:判「之」先定位置;精確率分母是判出句數,召回率分母才是真實句數,兩者不可互換。
四、自測清單
- 能識別主謂之間的取消獨立性
- 能區分定語標誌與代詞
- 能識別否定句與疑問句的前置標誌
- 能識別時間詞後的音節助詞
- 能按判出句數算精確率
- 能區分精確率與召回率口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