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城市工作,舊賬戶還封著:聯繫函與賬戶信息表
轉入地受理、平臺傳遞、轉出地劃轉

| 資料截止 | 操作規程核至地方人民政府門戶所載文本;地方條件核至各該頁面標註年份;條例方向條款核至 2026 年施行文本 |
|---|---|
| 數據來源 | 洛陽市人民政府網所載操作規程文本、漯河市人民政府門戶與北京住房公積金網所載當年指南、中國政府網所載修改決定 |
一、先看清是誰受理
《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開篇寫明:職工在轉入地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繳存住房公積金後,可申請將在原工作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轉入地中心。也就是說,申請向新工作地提,不是回原工作地辦。
規程給的首批材料是三樣: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其他用以核實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情況的材料。同一單位多名職工同時辦理的,可委託單位經辦人代為申請,另交集中辦理委託書、申請表、職工與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等材料。
二、轉入地三個工作日
轉入地中心在 3 個工作日內辦結三件事:審核受理,當場核對職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並在申請表上加蓋印章、其中一份交職工或單位經辦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並告知原因;信息傳遞,受理後生成《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聯繫函》上傳至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傳遞到轉出地中心。
規程還寫明,業務系統與平臺直連的中心由系統發送,暫不直連的通過平臺網頁客戶端人工錄入。這一句解釋了兩地辦理進度顯示不同步時,未必是某一方漏辦。
三、轉出地五個工作日
轉出地中心收到聯繫函後,應通過平臺反饋確認信息,並在 5 個工作日內辦結:先核對職工身份信息、依據當地政策審核是否符合轉出條件;審核通過的生成《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上傳平臺傳遞至轉入地中心,同時劃轉資金;審核未通過的,將原因通過平臺反饋至轉入地中心,由轉入地中心告知職工。
| 段 | 給出方 | 文書 | 時限 |
|---|---|---|---|
| 申請與審核受理 | 轉入地中心 | 申請表一式兩份 | 3 個工作日內辦結 |
| 信息傳遞 | 轉入地中心經平臺 | 聯繫函 | 同上 |
| 審核與資金轉出 | 轉出地中心 | 賬戶信息表 | 5 個工作日內辦結 |
| 核對與辦結反饋 | 轉入地中心 | 辦結信息 | 信息與資金一致後 |
四、地方附加條件各看各的
漯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6 年一份指南列了三項條件:在轉入地已設立賬戶且連續正常繳存滿 6 個月、在轉出地賬戶已封存滿 6 個月、在轉出地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且無公積金貸款擔保。北京住房公積金網《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賬戶轉移操作詳解》則寫:異地賬戶封存期間在本地開立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且當前仍為繳存狀態可申請轉入,並明確無需申請人到轉出地中心辦理任何手續;通過小程序提交後,該文給出查詢辦理進度的時點。
兩地表述不同,但都屬一地當年口徑。能帶走的仍是「向轉入地提、按轉入地條件核」,不是把某地的月數或進度天數抄到另一地。
| 一地文本 | 轉入地條件 | 轉出地條件 | 辦理提示 |
|---|---|---|---|
| 漯河 2026 年指南 | 已設賬戶且連續正常繳存滿 6 個月 | 封存滿 6 個月、無未結清貸款與擔保 | 小程序在線提交 |
| 北京住房公積金網 | 開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仍為繳存狀態 | 異地賬戶處於封存期間 | 無需到轉出地辦手續 |
五、到賬之後核三樣
公開整理與政府指南都提示辦結後核三樣:轉移資金是否到賬、繳存記錄是否合併無誤、辦結信息是否反饋。若身份信息或轉移金額與轉入地記載不匹配,由轉入地中心作退款處理;辦理異地轉移接續不收取費用,這一點在多地指南里也寫明。上述退款與不收費兩句屬公開整理與一地指南轉引,按受理中心當期口徑核。
六、方向條款與流程時限不併成一句
國務院令第 844 號新增第三十一條要求實現繳存記錄等全國範圍內互信互認、推動轉移接續便捷高效辦理。這是方向條款;操作規程裡的 3 個與 5 個工作日是具體業務流程時限。前者不改寫後者,後者也不等於「全國都已互認、不用再交材料」。
七、還貸期間轉移與同城轉移各歸各
建金〔2015〕135 號第一項寫還貸期間賬戶轉移要由原繳存城市告知、轉入城市重新標識異地貸款情況,0482 已展開;本頁不重複,只提醒轉移辦結不等於貸款鏈斷開。同城轉移則是另一條路:由調出單位辦理賬戶封存、調入單位辦理單位調整與賬戶啟封,或由轉出單位通過單位網廳內部轉移辦理,不套用異地聯繫函與賬戶信息表。
八、四格留痕
辦一次跨城轉移,按四格存:轉入地受理回執與申請表、平臺或窗口給出的進度記錄、到賬與繳存記錄合併結果、辦結反饋。日後若在貸款城市被問起繳存連續性,四格能一次說清。
| 格子 | 內容 | 給出方 |
|---|---|---|
| 受理 | 申請表與受理回執 | 轉入地中心 |
| 在途 | 進度記錄 | 平臺或窗口 |
| 到賬 | 資金與繳存記錄合併結果 | 轉入地中心與受託銀行 |
| 辦結 | 反饋信息與不收費憑據 | 轉入地中心 |
九、該以哪份為準
本頁能給的是操作規程裡三段流程、兩份文書與 3 加 5 個工作日,以及兩地當年條件各管各的讀法;本站未核到各地轉出條件的完整清單、平臺進度顯示規則與到賬時限的全國統一文本,退款與不收費兩句也按受理中心核。辦理時向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問三句:本地轉入條件與封存月數適用哪份文本、聯繫函是否已通過平臺傳遞、到賬後繳存記錄合併以哪份查詢結果為憑。
參考資料
- 《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洛陽市人民政府網所載文本),本頁用到轉入地 3 個工作日、轉出地 5 個工作日、聯繫函與賬戶信息表、申請材料三項
- 漯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漯小金小課堂:公積金跨城「搬新家」掌上辦理超方便》(漯河市人民政府門戶,2026 年當年指南),本頁用到三項轉移條件與線上渠道
- 北京住房公積金網《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賬戶轉移操作詳解》,本頁用到「無需到轉出地辦任何手續」與進度查詢時點
- 《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 844 號,中國政府網全文)新增第三十一條,本頁用到互信互認與推動轉移接續便捷辦理的方向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