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欄貼出三個月:異議、核准與專用權起算
九個月審查、三個月異議、十五日複審與兩處起算點

| 資料截止 | 商標法條文核至中國政府網所載全文與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引 2019 年修正文本;續展條文核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公眾答覆與地方指南 |
|---|---|
| 數據來源 | 中國政府網所載商標法全文、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標異議機制頁、人民網所載 2013 年修改決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時限解讀、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公眾答覆 |
一、公告之前是九個月審查
第二十八條寫明: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九個月是審查完畢的時限,起算點是收到申請文件之日,不是申請人點擊提交的那天。
人民網所載 2013 年修改決定把原第二十七條改為第二十八條並寫入這九個月,同時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九條:審查過程中商標局認為申請內容需要說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請人作出說明或者修正,申請人未作出的不影響審查決定。說明或修正那一格不延長九個月的起算敘述。
| 條文 | 給的那一格 | 起算點 |
|---|---|---|
| 第二十八條 | 九個月內審查完畢並初步審定公告 | 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 |
| 第二十九條 | 可要求說明或修正,未作出不影響審查決定 | 審查過程中 |
| 第三十三條 | 初步審定公告後三個月異議期 | 公告之日 |
二、三個月異議分兩檔主體
第三十三條寫明: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為違反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兩檔主體對應兩組理由:在先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對應相對理由那一串,任何人對應絕對禁用那一串。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引 2019 年修正文本里,「任何人」那一組還含第四條、第十九條第四款;兩版清單的差異已在 0492 擺開,本頁不重複判定。
| 主體檔 | 可援引的理由組 | 公告期 | 期滿後 |
|---|---|---|---|
| 在先權利人、利害關係人 | 第十三條第二、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至三十二條 |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 | 無異議則核准註冊、發證並公告 |
| 任何人 | 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2019 年修正文本另含第四條、第十九條第四款) |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 | 無異議則核准註冊、發證並公告 |
三、駁回之後十五日,不是三個月
第三十四條寫明: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的可以延長三個月;對複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日、九個月加三個月、三十日,是三格不同時限。0488 寫的專利複審是三個月,0490 寫的專利駁回複審也是三個月;商標這一格是十五日,兩部法的時限不互相搬。
四、不予註冊決定的複審另有一串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引 2019 年修正第三十三條還寫明:商標局做出不予註冊決定,被異議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複審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經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被異議人對複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異議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十二個月加六個月,與第三十四條的九個月加三個月不是同一串。前者接異議後的不予註冊決定,後者接駁回申請、不予公告。把兩串時限併成「複審都是九個月」,會把程序起點抹掉。
| 程序 | 申請複審期限 | 複審作出時限 | 起訴期限 |
|---|---|---|---|
| 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第三十四條) |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 | 九個月,特殊情況可延長三個月 |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 |
| 異議後不予註冊(2019 年修正第三十三條) |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 | 十二個月,特殊情況可延長六個月 |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 |
| 專利駁回申請(專利法第四十一條) |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 | 按當期通知核 |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 |
五、兩個起算點不能互換
第三十六條寫明:經審查異議不成立而准予註冊的商標,商標註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步審定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第三十九條另寫: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取得專用權的時間」與「十年有效期的起算」是兩句,各自對應不同條文。把第三十九條的核準註冊之日拿去算第三十六條的專用權起點,或反過來,都會把公告期那三個月擠掉。續展按 0494 展開,本頁只把兩處起算擺齊。
| 條文 | 起算點 | 算的是哪一件事 |
|---|---|---|
| 第三十三條 |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 | 異議期 |
| 第三十六條 | 初步審定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 | 經審查異議不成立而准予註冊時取得專用權的時間 |
| 第三十九條 | 核准註冊之日 | 註冊商標十年有效期 |
| 第四十條 | 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 | 每次續展註冊的十年有效期 |
六、公告期那三個月留三樣
公告期裡值得留的是三樣:初步審定公告頁與公告日期、若提出或收到異議時的材料與回執、各類通知書的送達日期。給出方分別是商標局公告、異議人或被異議人、送達渠道,混放會讓十五日的起算點找不到依據。
國家知識產權局一則關於續展的公眾答覆把辦理途徑寫成自行提交電子申請、到受理窗口或審查協作中心、到商標註冊大廳、委託備案代理機構四類;本頁不提前搬續展流程,只借它說明「受理渠道不止一個」這一層。
| 公告期該留的一樣 | 給出方 | 回看時核什麼 |
|---|---|---|
| 初步審定公告頁 | 商標局公告 | 公告日期與期號 |
| 異議材料與回執 | 異議人或被異議人 | 提出或收到的日期 |
| 各類通知書送達記錄 | 送達渠道 | 十五日起算點所依據的送達日 |
七、與 0492、0494 的分工
0492 處理遞交之前的顯著性與禁用,本頁處理公告之後三個月裡的異議、核准與起算,0494 處理註冊之後的續展、無效與撤銷。三段各自有獨立的時限,不互相借用「三個月」這個詞。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時限解讀把商標撤銷審理九個月、特殊情況延長三個月、撤銷複審十五日另列一串,那是 0494 的格子。本頁不提前把撤銷時限寫進異議程序。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頁還引了《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至第五十六條,把無效宣告案件、不服無效決定的複審案件與不服撤銷或維持決定的複審案件的審理範圍分開寫。異議、無效、撤銷複審不共用一條程序,這也是本頁與 0494 各寫各的依據。
八、該以哪份為準
本頁能給的是第二十八條九個月、第三十三條三個月兩檔主體與兩組理由、第三十四條與異議後複審各自的一串時限,以及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兩處起算點;本站未核到異議答辯的具體材料清單、異議規費金額與某一件異議的審理進度,也不替受理機關判定公告期是否屆滿。辦理時向中國商標網所列受理窗口或受委託的商標代理機構問三句:公告日期按哪一頁記載、本件適用哪一組異議理由、十五日複審期限從哪一封通知書的送達日起算。
參考資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國政府網所載全文),本頁用到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與第三十九條
-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標異議機制》,本頁用到其標註 2019 年修正的第三十三條不予註冊決定複審、第三十四條與第三十五條引文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2013 年,人民網所載全文),本頁用到第二十八條九個月、第二十九條說明或修正與第三十三條三個月異議
-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提高審查效率 方便廣大申請人——新〈商標法〉有關商標註冊審查、審理時限的規定》,本頁用到撤銷審理與撤銷複審時限,用於劃清與異議程序的分工
- 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公眾答覆《請問商標續展的申請流程和網址》,本頁用到續展辦理途徑的分類這一層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至第五十六條(經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標異議機制》頁逐字所引),本頁用到無效宣告與撤銷複審案件審理範圍分開寫這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