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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精講 · 第 00103 題 · 自編史傳三問·把「因為什麼、所以怎樣」連成線

史傳文的概括題最忌只羅列事件:命題人要的是事件之間的因果與人物決策的依據。本文用一篇自編史傳短文配三道題:按時間梳理事件鏈、逐環寫出因果、分析某一決策的前置依據與後文驗證。每題給出參考答案、逐層採分點、低分與高分寫法對照,並附史傳因果鏈四步法。

00103題號全 1000 篇 · 第 第18輪 / 第18冊 輪
方向語文·文言文六向之一
題型自編仿真題逐題精講 · 采分點拆解

題目性質:自編仿真題——題目、材料、選項、數據與情境均為按課程標準與聯招常見考點獨立編寫的原創仿真題,非真題原文,未取自任何題庫、教輔或試卷;解析與採分點為教研整理,非官方評分標準。

例題精講 · 語文文言文

一、考點定位與做題順序

史傳文有一條默認骨架:處境 → 決策 → 依據 → 施行 → 結果 → 評價。讀的時候別按「發生了幾件事」數,要按「上一件為什麼導致下一件」連。因果詞(故、是以、由是、乃、遂、於是、竟、卒)與時間詞(初、向、尋、俄而、比及、卒)是鏈條上的鉚釘,先圈出來,骨架就現了。

四步法:①圈鉚釘標出時間與因果詞;②分環節把全文切成「處境/決策/依據/施行/結果/評價」六格(可缺格,但順序不亂);③補因果每一環都用「因為……所以……」接上一環,寫不出就說明漏了依據;④驗評價看末句的評點與前面哪一處結果呼應。下面選段為自編示意文本,不摘錄任何現成史傳篇目原文。

二、題目呈現

自編選文(示意)

某令治邑,瀕河而數患潦。初,前宰築堤直且高,費巨,尋輒壞。令至,不即役,先攜吏循河上下者再,繪其曲折以歸。或譏其緩,令曰:「向之壞,非工不固,勢未審耳;水怒在灣,直堤當之,是以屢潰。」乃易直為曲,增灣三,殺其勢;又令民於堤外植柳,故土不崩。比及秋,大潦至,邑無恙,所費什一於前宰。卒以最聞。人問其要,令曰:「吾所先者,審勢,非省費也;費自省耳。」

題1(簡答)

按時間順序梳理全文事件鏈,至少寫出六個環節,並標出文中起連接作用的時間詞與因果詞。

題2(簡答)

逐環寫出因果:為什麼「前宰築堤」失敗而「令易直為曲」成功?請從「審勢」「水勢」「費用」三層作答,並說明「費自省耳」與前文哪一句構成照應。

題3(簡答)

「或譏其緩」與「卒以最聞」構成一組對照。分析這一對照在敘事上的作用,並說明末句「吾所先者,審勢,非省費也」如何回扣全文的因果鏈。

三、分步解析

題1 六環節事件鏈:
① 處境:邑瀕河、屢患水潦(「瀕河而數患潦」)。
② 舊事(追敘):前宰築直而高的堤,耗資巨,尋(不久)即壞——「初」「尋」標出這是更早的舊事。
③ 決策:新令到任不立即動工,先兩次沿河勘察、繪曲折圖而歸(「不即役,先…者再,繪其曲折以歸」)。
④ 依據/答辯:有人譏其遲緩,令以前堤之壞「非工不固,勢未審耳」作答,點明水怒在灣、直堤當之、是以屢潰。
⑤ 施行:乃改直為曲、增三道彎以殺水勢,又令堤外植柳,故土不崩。
⑥ 結果與評價:比及秋,大水至而邑無恙,費用僅為前宰的什一;卒以考績最優上報;末句以令自道作結。
鉚釘詞:時間詞「初、尋、比及、卒」;因果/承接詞「是以、乃、故、又、遂(文中以乃/故承之)」;轉折/限止「或、耳」。
採分點:六環節各 1 分、時間詞 1 分、因果詞 1 分、標明「初/尋」為追敘 1 分。

題2 審勢層:前宰未審水勢就動工,把堤築得又直又高;新令先「循河上下者再、繪其曲折」,把「勢」摸清才定方案。前者以主觀設想代替勘察,後者以勘察代替臆斷——這是成敗的第一因。
水勢層:令指出「水怒在灣,直堤當之」:水流衝擊最烈處正在河灣,直堤正面承受衝擊力,是以屢潰;改為曲堤、增灣三處,是讓堤順著水勢分流、以彎殺勢,並輔以堤外植柳固土(「故土不崩」)。衝擊點被化解,堤才不壞。
費用層:費用不是目標而是副產品——前宰「費巨」而壞,新令「所費什一於前宰」而安;差別來自方案對了,不再靠加高加厚硬扛,故不必巨費。
照應句:「費自省耳」照應前文的「所費什一於前宰」與「向之壞,非工不固,勢未審耳」:前者是結果事實,後者是原因判斷;末句用兩個「耳」(罷了)把「省錢」輕輕放下,強調「審勢」才是先務,形成「因→果→再釋因」的閉環。
採分點:三層各 2 分、寫出兩處照應各 1 分、點明「耳」的限止語氣 1 分。

題3 對照的敘事作用:① 製造張力:「或譏其緩」把「不即役」在當時人眼裡寫成遲緩失職,「卒以最聞」把結局翻成考績最優,前後評價相反,讀者被帶著先疑後服,敘事不平鋪;② 埋伏筆並兌現:「譏其緩」正是後文「吾所先者,審勢」的伏筆——當初被誤讀的「緩」,實為「審勢」所必需的時間,結尾一句把誤讀解開;③ 以結果驗決策:中間隔了「比及秋,大潦至,邑無恙」這一實證環節,使翻轉不靠作者議論而靠事實成立,符合史傳「以事見人」的筆法;④ 塑造人物:不辯於當時、不矜於事後,兩處「耳」寫出令的剋制與篤定。
末句如何回扣因果鏈:全鏈條是「不審勢 → 直堤 → 屢潰 → 費巨」與「審勢 → 曲堤殺勢 → 邑無恙 → 費什一」兩條對照的因果線;末句「吾所先者,審勢,非省費也」把鏈條的第一因重新點明,並明確把「省費」排除在動機之外——它只是「審勢」之後的自然結果(「費自省耳」)。於是開頭「向之壞,勢未審耳」與結尾「所先者,審勢」首尾扣合,全文由「勢」起、由「勢」收,因果鏈閉合。
採分點:對照作用四點各 1 分、回扣第一因 2 分、首尾扣合 1 分、兩條因果線 1 分。

升格對照 低分寫法:「前宰沒修好,新令修好了,說明新令很聰明、做事認真,值得學習。」——只給評價,沒有因果環節。
高分寫法:「前宰未審水勢,直堤正對河灣衝力,故『尋輒壞』且『費巨』;新令先兩次循河繪圖,判斷『水怒在灣』,乃易直為曲、增灣殺勢、植柳固土,故大潦至而邑無恙、所費什一……」——每一環都掛原文詞句與因果詞。

四、採分點對照

題號答案要點採分點構成
題1六環節事件鏈+鉚釘詞六環節各 1 分;時間詞 1 分;因果詞 1 分;追敘判定 1 分
題2審勢/水勢/費用三層+兩處照應三層各 2 分;兩處照應各 1 分;「耳」1 分
題3對照四點作用+回扣第一因四點各 1 分;回扣 2 分;首尾扣合 1 分;兩條因果線 1 分

五、高頻易錯點

  • 把事件按「發生了幾件」羅列,不寫「上一件為什麼導致下一件」。
  • 漏掉「向之壞,勢未審耳」這一依據環節,直接從「不即役」跳到「改直為曲」。
  • 把「初…尋輒壞」當主線事件,沒判出它是追敘,時間鏈錯亂。
  • 把「費什一」當成令的動機,與末句「非省費也」相矛盾。
  • 分析對照只寫「先抑後揚」,不指出中間的「大潦至而邑無恙」是實證環節。

六、小結與自查清單

環節本文落點鉚釘詞
處境瀕河而數患潦—
舊事(追敘)前宰直堤、費巨、尋輒壞初、尋
決策不即役,循河繪圖先…者再
依據水怒在灣,直堤當之是以、耳
施行易直為曲、增灣三、植柳乃、又、故
結果/評價秋潦而邑無恙、費什一、卒以最聞比及、卒
  • □ 先圈時間詞與因果詞,把全文切成六格再填事件。
  • □ 每一環都用「因為……所以……」接上一環,接不上就回去找依據句。
  • □ 標明追敘(初、向、尋)與主線的時間層,別混排。
  • □ 區分「動機」與「結果」:文中兩處「耳」常用來輕輕放下被誤認的目標。
  • □ 末句的評點要回扣第一因,檢查首尾是否扣合。

史傳概括題考的不是「記不記得發生了什麼」,而是「能不能把事情連成一條因與果」:不審勢所以直堤,直堤所以當衝,當衝所以屢潰;審勢所以曲堤,曲堤所以殺勢,殺勢所以邑安而費自省。把「初—尋—乃—故—比及—卒」這些鉚釘圈出來,鏈條自己就立起來了。本組選段、題干與解析均為原創自編仿真內容。

編寫說明與學科依據

本文為備考教研體例稿:題目系按課程標準與聯招常見考點範圍編寫的仿真練習題,非真題原文;文中案例為示意內容,非真實記錄;文末欄目為學科依據說明,非逐條引文。涉及報考、錄取、證件、居留、資助等事項,一律以當年官方文件與學校正式通知為準。

學科依據:

  • 人教版高中語文必修與選擇性必修:史傳文閱讀、敘事脈絡與因果分析相關篇目
  • 《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考試大綱(語文科)》:文言文閱讀考查範圍(僅作命題範圍參照,本文題目未與真題逐題比對)
  • 編寫說明:題目、選段、選項與解析均為按常見考點獨立編寫的原創仿真題,未取自任何題庫、教輔或試卷;採分點為教研整理,非官方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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