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性質:自編仿真題——題目、材料、選項、數據與情境均為按課程標準與聯招常見考點獨立編寫的原創仿真題,非真題原文,未取自任何題庫、教輔或試卷;解析與採分點為教研整理,非官方評分標準。
一、考點定位與做題順序
賓語前置不是「隨便倒一倒」,有四個固定條件:① 否定句 + 代詞賓語(不+之/我/爾:「不餘欺」=不欺餘);② 疑問代詞作賓語(何、誰、安、奚:「何陋之有」=有何陋);③ 「之/是」作提賓標誌(「句讀之不知」=不知句讀;「唯利是圖」=唯圖利);④ 介詞賓語前置(「夜以繼日」=以夜繼日,「一以當十」=以一當十)。
還原三步:先圈觸發詞(不/未/莫/弗、何/奚/安、之/是、以/於)→ 把賓語挪回動詞或介詞後面 → 回譯一遍看主謂施受是否順。特別留意「之」有時只是提賓標誌、不譯,不是結構助詞「的」。下面選段為自編示意文本,人物、書名與數額均屬虛構。
二、逐題精講
題1
題1 四類賓語前置歸類(單選+填空)
自編論學短章:客有問於予曰:「子治文,何取為先?」予曰:「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雖多誦奚益?」「然則古之人不餘欺乎?」曰:「未之有也。彼唯義是守,夜以繼日,故其言可徵。今人一以當十自許,而不之察,宜其惑也。」客退,錄其語以遺同學。
(1) 下列句子中,賓語前置的觸發類型與其餘三項不同的一項是( )
A. 句讀之不知
B. 未之有也
C. 唯義是守
D. 不之察
(2) 寫出「何取」「夜以繼日」「以遺同學」三處的正常語序,並指出哪一處不是賓語前置。
解析
(1) A。 A「句讀之不知」=不知句讀,屬「之」作提賓標誌;C「唯義是守」=唯守義,屬「是」作提賓標誌+唯…是…強調式,與 A 同為③類。B「未之有也」=未有之也、D「不之察」=不察之,都屬①否定句+代詞賓語「之」(否定詞分別是「未」「不」)。故 A/C 一類、B/D 一類;本題四項中 B、D 同類,A、C 同類,若按「與其餘三項不同」嚴格判,應選 A 或 C 中把「之」與「是」分開計的一類——標準口徑:A 為「之」提賓、C 為「是」提賓(同屬提賓標誌),B/D 為否定句代詞賓語,因此無唯一「與其餘三項不同」項;題目意在暴露「不餘欺/未之有/不之察」是否定句這一共性。給分口徑:答 A 或 C 並說明「提賓標誌 vs 否定句」的兩分,均給滿分;只寫字母不說分類不給分。逐句還原表:何取=取何(②疑問代詞);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不知句讀/不解惑(③之);奚益=益奚(②,「奚」疑問代詞);不餘欺=不欺餘(①);未之有也=未有之也(①);唯義是守=唯守義(③是);夜以繼日=以夜繼日(④介詞賓語);一以當十=以一當十(④);不之察=不察之(①)。
(2) 「何取」→ 取何(取哪一為先,②疑問代詞);「夜以繼日」→ 以夜繼日(④介詞「以」的賓語前置);「以遺同學」不是賓語前置——「以」在此是連詞/介詞「用來、把(它)」,後接「遺同學」(贈給同學)是正常動賓,語序無需還原;把「錄其語以遺同學」譯成「把這段話記下來送給同學」即可。這一處是本題的判別陷阱:見「以」就當前置標誌,會憑空倒裝。
答案 (1) 按「提賓標誌(A/C)」與「否定句代詞賓語(B/D)」兩分,無唯一異類;答 A 或 C 並給出兩分即得滿分。(2) 何取→取何(疑問代詞)、夜以繼日→以夜繼日(介詞賓語)、以遺同學不是賓語前置(「以」表「用來」,後為正常動賓)。
採分點 逐句還原 8 句各 0.5 分共 4 分;指出兩分法(提賓標誌 / 否定句代詞賓語)1 分;說明「之」「是」為標誌不譯 1 分;(2) 三處語序各 1 分;指出「以遺同學」非前置並說明「以」義 1 分;用回譯驗主謂 1 分。
易錯點 把「句讀之不知」的「之」譯成「的」;把「不餘欺」譯成「我不欺騙(別人)」,主謂施受反掉;見「以」一律當前置;把「唯義是守」的「是」講成判斷動詞「是」;漏看「奚」也是疑問代詞;把「未之有也」講成「沒有過這件事」而丟掉代詞賓語「之」。
題2
題2 譯句踩點與強調語氣
(1) 把「彼唯義是守,夜以繼日,故其言可徵」譯成現代漢語,並說明「唯…是…」比「守義」多出什麼語氣。(2) 短章裡「雖多誦奚益?」與「宜其惑也」是一問一斷。請說明:作者用哪兩處賓語前置把「多誦」與「不察」對立起來,以及若把這兩處都讀成正常語序,論證會弱在哪裡。
解析
(1) 譯句:他們只守著義理(唯義是從),夜以繼日地用功,所以他們的話可以徵信、經得起核驗。「唯…是…」不只是倒裝,更是排除式強調:「唯」把範圍限定到「義」一項,「是」把賓語提前聚焦,合起來是「只守這一樣,別的一概不取」。若只寫「守義」,只剩平鋪直敘的動作,丟掉了「專一、排除其他」的分寸;而這層分寸正是下句「故其言可徵」的支撐——因為所守者純,所言才可徵。
另須保住「夜以繼日」的介詞賓語前置(以夜繼日=用夜晚接續白天),譯作「日夜不停/夜以繼日」均可,不能改成「夜裡接著日子」的硬譯;「徵」譯「徵信、驗證」,不是「徵召」。
(2) 兩處對立的前置是 「雖多誦奚益?」(奚益=益奚,「有什麼益處」,②疑問代詞)與 「不之察」(=不察之,①否定句代詞賓語)。前者用反問式前置把「多誦」的收益一筆勾銷,後者用否定式前置點出「不去考察它(指前文義理/句讀)」這一病根;一問一斷,正好構成「只堆數量 → 不察其實 → 宜其惑」的因果鏈。
若把兩處都讀成正常語序(「雖多誦何益」直讀、「不察之」順讀),句子意思並未改變,但修辭上的聚焦與對比會消失:「奚」提前使「益」落到句末成為被追問的焦點,「之」提前使否定語氣更緊、與上文「不餘欺」「未之有也」形成一連串否定句代詞賓語的節奏。論證因此從「層層逼問、收束到『惑』」弱化為兩句平鋪陳述;答題要點是寫出「焦點與語氣」這層,只答「意思一樣」不給滿分。
回驗:把還原後的「不察之」代回「今人一以當十自許,而不之察,宜其惑也」,主謂順、因果順,說明還原沒改施受關係——這是賓語前置與被動句最容易混的地方,須分開。
答案 (1) 譯見上;「唯…是…」=排除式強調「只守義這一項」,比「守義」多出專一與排除的語氣,支撐「其言可徵」。(2)「奚益」(疑問代詞)與「不之察」(否定句代詞賓語)把「多誦無益」與「不察其實」對立;讀成順語序意思不變,但焦點、反問與連串否定節奏消失,論證由逼問弱化為平鋪。
採分點 譯出「唯義是守」並點明排除式強調 1 分;說明與「其言可徵」的支撐關係 1 分;「夜以繼日」還原 1 分;「徵」釋義 1 分;指出兩處前置及各自類型 2 分;說明對立結構 1 分;寫出「焦點與語氣」層面 1 分;用回譯驗主謂 1 分。
易錯點 把「唯…是…」的「是」講成判斷詞;把「徵」譯「徵召/出征」;只答「倒裝不改變意思」而不談強調與節奏;把「不之察」誤判為被動句;忽略「奚」與「何」同屬疑問代詞。
三、規律小結與對照表
| 類型 | 觸發條件 | 自編示例 | 還原 | 易錯 |
|---|---|---|---|---|
| ①否定句代詞 | 不/未/莫/弗 + 之/我/爾 | 不餘欺/未之有也/不之察 | 不欺餘/未有之/不察之 | 主謂施受讀反 |
| ②疑問代詞 | 何/奚/安/誰 作賓語 | 何取/奚益 | 取何/益奚 | 漏認「奚」 |
| ③之提賓 | 賓語+之+動詞 | 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 | 不知句讀/不解惑 | 「之」譯成「的」 |
| ③是提賓 | 唯+賓語+是+動詞 | 唯義是守 | 唯守義 | 「是」當判斷詞 |
| ④介詞賓語 | 以/於 的賓語提前 | 夜以繼日/一以當十 | 以夜繼日/以一當十 | 見「以」即前置 |
| 非前置 | 以=用來(連詞/介詞) | 以遺同學 | (不還原) | 憑空倒裝 |
| 強調式 | 唯…是… | 排除式專一 | 只守這一項 | 講成平鋪「守義」 |
| 辨混 | 被動句用「為/見/於」 | 困於眾口 | 被眾議所困 | 與前置混判 |
賓語前置先圈觸發詞:否定詞配代詞、疑問代詞、「之/是」提賓標誌、介詞「以/於」的提前賓語,四類各有各的還原路徑;「唯…是…」還多一層排除式強調。還原後一定回譯一遍驗主謂施受,才能和被動句分開。特別記住「以遺同學」的「以」是「用來」,不倒裝。本段人物、書名與「一以當十」均為自編示意,不摘錄任何現成古文,不代表真實史事。
四、自測清單
- □ 先圈不/未/莫/弗、何/奚/安、之/是、以/於 四類觸發詞;
- □ 把賓語挪回動詞或介詞後,寫出正常語序;
- □ 「之」「是」作提賓標誌時不譯,別當「的」或判斷詞;
- □ 「唯…是…」補出「只…這一項」的排除語氣;
- □ 「以」先分清是介詞賓語提前還是「用來」;
- □ 回譯驗主謂施受,與被動句分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