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性質:自編仿真題——題目、材料、選項、數據與情境均為按課程標準與聯招常見考點獨立編寫的原創仿真題,非真題原文,未取自任何題庫、教輔或試卷;解析與採分點為教研整理,非官方評分標準。
一、考點定位與做題順序
判引文歸屬,先把三樣東西在原文上畫出來:提示語(「甲指出」「據乙記載」「有人以為」)、引號的起訖(引號內才是原話,引號外常已是作者的轉述或評述)、轉述動詞(認為/記載/轉引/反駁)。三者缺一,歸屬就容易錯。
再分兩層:一手引文=直接引某人的原話;二次轉述=「丙在文中轉引了丁的說法」,此時引號裡的原話屬於丁,而「丙轉引」這一行為屬於丙;若後文出現「這一說法未考慮…」,那是作者的評述,不屬於丁也不屬於丙。下面文本與書目均為自編示意,不代表真實文獻。
二、逐題精講
題1
題1 歸屬判定與失當歸類(單選+逐稿判)
自編評述原文:近人《澤州札記》(自編示意書名)中寫道:「李君嘗言:『歲久不治,淤者半焉,非盡人事之惰也。』」該書作者接著評道:「此論寬於責人,而未及水道之制。」另據《渠務錄》(自編示意書名)轉引:「或謂堤缺處淹田四百頃,皆由先事不立程。」本文認為,兩書所記各有偏至:前者把淤塞歸諸制度之外,後者又把災損盡歸一人,均未核其時之工料與雨量。
四稿改法:
甲:本文認為「歲久不治,淤者半焉,非盡人事之惰也」。
乙:《澤州札記》作者主張「未及水道之制」是李君自己承認的疏漏。
丙:《渠務錄》斷定淹田四百頃皆由先事不立程。
丁:據《澤州札記》所載,李君的原話是「此論寬於責人,而未及水道之制」。
(1) 四稿中歸屬正確的是哪幾項?(2) 把失當稿歸入「混淆一手/二手」「把評述當被引語」「把轉述當斷定」「張冠李戴」中的一類。
解析
(1) 四項全都不正確,但錯法各異。(2) 甲=混淆一手/二手(並把被引語安給本文):「歲久不治…」是《澤州札記》裡轉引李君的原話,屬李君,既不是該札記作者的主張,更不是本文的主張;本文對它的態度是「各有偏至」「均未核其時之工料與雨量」,是評述且不認同。乙=把評述當被引語:「此論寬於責人,而未及水道之制」是《澤州札記》作者對李君之論的評語,不是李君「自己承認的疏漏」;把評述語塞回被引者口中,等於讓李君自我否定,與原文「李君嘗言…」的引號邊界不符。
丙=把轉述當斷定:《渠務錄》那句用的是「或謂」(有人說),是轉引一種說法,並非該書斷定;且「轉引」本身是二手,改稿把「或謂」升成「斷定」,既改了語氣也改了層級。
丁=張冠李戴:「此論寬於責人…」明明白白標著「該書作者接著評道」,屬於札記作者;丁卻寫成「李君的原話」,把評述者與被引者調換,且把二次轉述鏈整個截斷。
核驗紀律:判歸屬必須引提示語與引號起訖作據(甲要引「李君嘗言」,乙/丁要引「該書作者接著評道」,丙要引「或謂」),不能只說「搞混了」。
答案 (1) 四項全不正確。(2) 甲=混淆一手/二手(並誤安給本文);乙=把評述當被引語;丙=把轉述當斷定(「或謂」升格);丁=張冠李戴(評述者與被評者互換)。
採分點 指出四項全錯 1 分;甲指出原話屬李君且本文為評述 1 分;乙引「該書作者接著評道」1 分;丙引「或謂」並說明轉引≠斷定 1 分;丁指出評述者/被引者互換 1 分;四類歸類各 1 分;逐項用提示語與引號作據 1 分。
易錯點 看到引號就以為是「本文觀點」;把「該書作者接著評道」當成李君繼續說的話;把「或謂」當成作者定論;忽略「轉引」這一二手層級;只答「歸屬錯了」而不引提示語。
題2
題2 改寫升格與評述語補寫
(1) 把甲稿改寫成一句歸屬準確的表述(須保留「轉引」層級與本文的評述立場,不得新增原文沒有的判斷)。(2) 原文末句「兩書所記各有偏至…均未核其時之工料與雨量」是本文評述。請說明:若用一句話把它與兩處引文的關係寫清,最省字的寫法是什麼?並指出哪一層最容易被漏、漏了會把本文立場誤讀成什麼。
解析
(1) 可寫:據《澤州札記》所載,李君嘗言「歲久不治,淤者半焉,非盡人事之惰也」;本文認為此說與《渠務錄》所記各有偏至,均未核其時之工料與雨量。三處到位:① 用「據…所載」「李君嘗言」把一手/二手鍊寫全——札記是轉引者,李君才是原話者;② 引號只圈住李君那句,不把札記作者的評語混進來;③ 用「本文認為…各有偏至」標明評述立場,且不新增「李君錯了」「札記不可信」等原文沒有的判斷(原文只說「未核工料與雨量」)。(2) 最省字用一句「引文歸併+評述」:本文對兩書所轉引的李君之論與「或謂」之說一併評述:各有偏至,均未核其時之工料與雨量。前半把兩處引文都標成「轉引」(李君之論經《澤州札記》、「或謂」之說經《渠務錄》),後半用「本文…評述」把末句明確掛在作者名下。
最易漏的是「轉引」這一層級:它不像「本文認為」那樣顯眼,但一漏,讀者會把李君那句和「或謂」那句當成兩書作者自己的論斷,進而把本文的「各有偏至」誤讀成本文在附和/轉述這兩說,甚至誤讀成「本文也認為淹田皆由先事不立程」。事實上本文是對兩說各打一個折,指出都缺了工料與雨量的核驗——這是方法論上的保留,不是站隊。
升格規律:改寫引文先寫「誰轉引誰的原話」,再寫「誰在評」,最後寫「評的是哪一點」;引號起訖、提示語、轉述動詞三者齊了,歸屬就不會串。
答案 (1) 用「據《澤州札記》所載/李君嘗言」寫全轉引鏈,引號只圈原話,再以「本文認為…各有偏至」標評述立場,不新增判斷。(2) 一句「本文對兩書所轉引的…一併評述:各有偏至…」;最易漏「轉引」層級,漏後本文的「各有偏至」被誤讀成附和兩說或替「或謂」背書。
採分點 寫出「據…所載」與「李君嘗言」兩層 1 分;引號邊界正確 1 分;標明本文評述立場 1 分;未新增原文沒有的判斷 1 分;(2) 一句歸併兩處轉引 1 分;明確「本文…評述」1 分;指出「轉引」最易漏 1 分;說明漏後誤讀 1 分;點出「未核工料與雨量」是方法論保留 1 分。
易錯點 改寫時把「各有偏至」寫成「兩書皆誤」;把「轉引」寫成「記載」而抹掉二手層級;引號把札記作者的評語一併圈入;把本文評述寫成「據本文記載」;漏掉「未核其時之工料與雨量」這一具體保留點。
三、規律小結與對照表
| 要素 | 原文自編示意 | 歸屬 | 常見失真 |
|---|---|---|---|
| 一手原話 | 李君嘗言:「歲久不治…」 | 李君 | 安給本文或札記作者 |
| 轉引者 | 《澤州札記》中寫道 | 札記(二手) | 當作原話者 |
| 評述語 | 該書作者接著評道:「此論寬於責人…」 | 札記作者 | 塞回李君口中 |
| 轉述動詞 | 或謂… | 某人(未具名) | 升成「斷定」 |
| 二手轉引 | 《渠務錄》轉引 | 渠務錄(二手) | 當成一手結論 |
| 本文立場 | 本文認為…各有偏至 | 本文作者 | 誤讀成附和兩說 |
| 保留點 | 均未核其時之工料與雨量 | 方法論保留 | 寫成「兩書皆誤」 |
| 引號起訖 | 內層『…』與外層「…」 | 分層 | 評語混入引文 |
引文歸屬讀的是提示語、引號起訖、轉述動詞三樣:「李君嘗言」定原話者,「該書作者接著評道」定評述者,「或謂/轉引」定二手層級,末句「本文認為」才回到作者手裡。最容易漏的是「轉引」——一漏,評述就會被誤讀成附和。書名《澤州札記》《渠務錄》、四百頃與「各有偏至」均為自編示意,不代表任何真實文獻或統計。
四、自測清單
- □ 先把提示語、引號起訖、轉述動詞逐處在原文畫出;
- □ 分一手原話者 / 轉引者 / 評述者 / 本文作者四層;
- □ 「或謂」「轉引」不升格為「斷定」;
- □ 引號外的評語不要塞回被引者口中;
- □ 改寫時先寫「誰轉引誰」,再寫「誰在評」;
- □ 保留點(如「未核工料與雨量」)逐字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