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性質:自編仿真題——題目、材料、選項、數據與情境均為按課程標準與聯招常見考點獨立編寫的原創仿真題,非真題原文,未取自任何題庫、教輔或試卷;解析與採分點為教研整理,非官方評分標準。
一、考點定位與做題順序
摘要不是正文的裝飾,是正文的壓縮版。核驗辦法是把摘要裡每條主張抄下來,逐條回正文找對應結論:找得到且方向一致算通過,找到但方向相反算矛盾,根本找不到算未提及。三種要分開記,不能籠統說「有點出入」。
自編示意論文:摘要 6 條主張,正文支持 4 條、矛盾 1 條、未提及 1 條;另有 2 處數值口徑不一致。論文與數據均為自編示意,不代表任何真實研究。
二、逐題精講
題1
題1 1 條矛盾、1 條未提及、4 條一致,一致率是多少?為什麼「摘要讀著通順」不能證明它可靠?
解析
一致率 = 4/6 = 66.7%。分母是摘要主張條數,不是正文段落數。
通順只說明句子連得上;可靠要看每條主張在正文裡有沒有落點、方向對不對。一條與正文結論相反的摘要,比一條寫得拗口的摘要危險得多。回代核驗:4 + 1 + 1 = 6 = 6 條閉合;另有 2 處數值口徑問題單列,不併入主張條數。
逐條回查做法:把 6 條主張編號,正文裡逐條標「支持/矛盾/未提及」,再對數值類主張單獨核單位與口徑。
答案 一致 4/6 = 66.7%;通順不等於可靠,須逐條回正文找落點
採分點 一致率 1 分;分母口徑 2 分;三類分記 2 分;數值口徑單列 2 分;4+1+1=6 回代 1 分
易錯點 用正文段落數當分母;把矛盾與未提及合併成一類
題2
題2 若按正文修訂 1 條矛盾主張、補寫 1 條未提及的依據,修訂後一致率是多少?
解析
修訂後 6 條主張全部在正文有落點且方向一致,一致率 = 6/6 = 100.0%,矛盾 0 條、未提及 0 條;2 處數值口徑也按正文統一。
另一種處理是「刪主張」:把矛盾與未提及的 2 條從摘要裡刪掉,摘要變 4 條且條條一致,也能 100% 閉合。兩種修法都合法,但須寫明選了哪種,不能既說「按正文改了」又說「刪掉了」——修訂保留 6 條,刪主張只剩 4 條。
回代核驗:修訂只改摘要措辭,正文結論一個字不動;4 + 1 + 1 = 6 與 100.0% 兩處閉合。
答案 修訂後 100.0% 一致、矛盾與未提及歸零;也可刪 2 條只留 4 條主張
採分點 修訂後一致率 2 分;兩類歸零 1 分;正文不變 2 分;兩種修法辨析 2 分;回代 1 分
易錯點 說成「修訂要改正文結論」;兩種修法混著寫
三、規律小結與對照表
| 檢查項 | 初稿 | 修訂後 | 回查結果 |
|---|---|---|---|
| 摘要主張 | 6 | 6 | 條數不變 |
| 一致條 | 4 | 6 | 修 2 條 |
| 矛盾/未提及 | 1/1 | 0/0 | 歸零 |
| 一致率 | 66.7% | 100.0% | 閉合 |
小結:摘要按「逐條回正文找落點」驗,矛盾與未提及分記。本例 6 條裡一致 66.7%,修訂後 100.0% 閉合、正文一字未動。論文與數據均為自編示意。
四、自測清單
- 知道摘要主張要逐條回正文找落點
- 能算一致率且分母用主張條數
- 能分記一致、矛盾、未提及三類
- 知道數值口徑問題要單列
- 知道修訂摘要不改正文結論
- 能區分修訂與刪主張兩種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