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性質:自編仿真題——題目、材料、選項、數據與情境均為按課程標準與聯招常見考點獨立編寫的原創仿真題,非真題原文,未取自任何題庫、教輔或試卷;解析與採分點為教研整理,非官方評分標準。
一、考點定位與做題順序
摘要裡寫「結果提示 A 與 B 相關」,結論裡就不能改成「A 導致 B 已被證明」。兩處遞進都越了證據的界:把相關說成因果,把「提示」說成「證明」。另外還有兩道常見的閘:樣本範圍內的結論不外推到總體,統計顯著不等於效應大。
自編示意摘要共 6 句:留有餘地的表述(提示、可能、有待、在本樣本內)3 句、越界強斷言(證明、確定、必然)2 句、純方法描述 1 句。文本為自編示意,不代表任何真實研究。
二、逐題精講
題1
題1 給自編示意摘要的 6 句話分類,並說明把「提示」改寫成「證明」跨了哪兩道界。
①在本樣本內,閱讀時長與得分呈正相關。 ②結果提示二者可能受共同因素影響。 ③樣本來自兩所學校,結論有待擴大樣本複核。 ④該研究證明延長閱讀必然提高成績。 ⑤可以確定該結論適用於所有考生。 ⑥數據由問卷與量表彙總。
解析
留有餘地:①「在本樣本內」「呈正相關」、②「提示」「可能」、③「有待擴大樣本複核」,共 3 句。越界強斷言:④「證明」「必然」、⑤「可以確定」「適用於所有考生」,共 2 句。⑥ 只講數據來源,是方法描述 1 句。
把「提示」改成「證明」跨了兩道界:其一,原句只說「相關」,改寫後說「提高」,把相關升級成因果;其二,原句用「提示/可能」,改寫後變成確定性斷言,把證據強度拔高了。此外 ⑤ 還跨了第三道——把兩所學校的樣本外推到所有考生。
回代核驗:3+2+1 = 6 = 6 句閉合;越界句佔 6 句的 33.3%,留有餘地句佔 50.0%。
答案 留有餘地 ①②③ 共 3;越界 ④⑤ 共 2;方法描述 ⑥;改寫跨「相關→因果」與「提示→證明」兩界,⑤ 另跨樣本外推
採分點 三句分類各 1 分;兩道界各 2 分;樣本外推辨析 1 分;3+2+1=6 回代 1 分
易錯點 只指出「證明」用詞太強,漏掉相關變因果;把方法描述當結論句
題2
題2 若把 2 句越界斷言原樣抄進結論,越界率是多少?按證據邊界改寫後,結論應保留幾句?
解析
照抄後結論 6 句裡有 2 句越界,越界率 = 2/6 = 33.3%。分母是結論總句數,不是越界句數,別倒過來。
改寫後:刪去 ④⑤ 兩句強斷言,把 ⑥ 方法描述移到方法段不進結論,只保留 ①②③ 三句留有餘地的表述,再加一句「結論限於本樣本」的限定句,共 4 句。也可以把 ③ 的「有待複核」併入限定句,句數仍是 4,但每句都要帶限定語。
回代核驗:6 − 2 − 1 + 1 句限定 = 4 句;3 句留有餘地 + 1 句限定 = 4,兩條路徑閉合。注意「刪掉越界句」不等於「結論變短就安全」,剩下的句子仍須保留「在本樣本內」「提示」這類限定詞。
答案 越界率 33.3%;改寫後結論 4 句(3 句留有餘地 + 1 句範圍限定)
採分點 越界率 33.3% 2 分;分母口徑 1 分;刪/移/加三步 2 分;4 句 2 分;限定詞保留說明 1 分;雙向回代 1 分
易錯點 用 2 當分母;把方法描述留在結論裡湊句數
三、規律小結與對照表
| 句類 | 標誌詞 | 處理 | 數量 |
|---|---|---|---|
| 留有餘地 | 提示/可能/有待 | 保留並帶限定 | 3 |
| 越界強斷言 | 證明/確定/必然 | 刪或降級 | 2 |
| 方法描述 | 問卷/量表彙總 | 移入方法段 | 1 |
| 範圍限定 | 限於本樣本 | 結論必加 | 1 |
小結:相關不等於因果、樣本不外推、顯著不等於效應大。本例 6 句裡 2 句越界、越界率 33.3%,改寫後收為 4 句且每句帶限定。文本為自編示意,不代表真實研究。
四、自測清單
- 能識別留有餘地、越界強斷言、方法描述三類句子
- 能說清「相關→因果」與「提示→證明」兩道界
- 知道樣本結論不能外推
- 能算越界率且分母用總句數
- 能給出改寫後的結論句數
- 知道刪越界句後仍要保留限定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