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性質:自編仿真題——題目、材料、選項、數據與情境均為按課程標準與聯招常見考點獨立編寫的原創仿真題,非真題原文,未取自任何題庫、教輔或試卷;解析與採分點為教研整理,非官方評分標準。
一、考點定位與做題順序
帶腳註的材料,編號鏈本身就是一條可校驗的信息:編號應連續、每個號都有對應註文、正文裡的引用標記都能指向存在的註文。刪掉一段正文後,最容易漏的不是刪註文,而是忘了改別處指向它的「見注 11」這類交叉引用。
自編示意:原稿共 12 條腳註,編號 1–12;刪段後有 2 處交叉引用仍指向已被刪去的舊號,實際有效引用 10 條。文檔與編號均為自編示意,不代表任何真實出版物。
二、逐題精講
題1
題1 原 12 條腳註刪段後 2 處交叉引用指向空號。應如何重排?為什麼不能「保留原號、只刪註文」?
解析
正確做法三步:刪去失效註文;把後續編號整體前移,使編號重新成為 1–10 的連續序列;逐處改掉正文裡指向舊號的交叉引用,讓每個引用都落在現存號上。
不能保留原號:編號一旦缺號,讀者按「見注 11」翻到末尾會撲空;更隱蔽的是兩處不同註文可能因補號而撞成同一個號,出現 2 處重複號。連續編號既是排版規範,也是「引用可回溯」的前提。
回代核驗:12 − 2 = 10 條有效註文,重排後 1–10 共 10 個號,號數 = 註文數 = 10,閉合。
答案 刪失效註文、後續號前移重排為 1–10、逐處改交叉引用;保留原號會造成缺號與重複號
採分點 三步重排各 1 分;缺號後果 2 分;重複號 2 處 1 分;12−2=10 回代 1 分;可回溯性說明 1 分
易錯點 只刪註文不改編號;把交叉引用當成「少一句話」而非鏈斷
題2
題2 若把 2 處失效引用按原號保留,重複號幾處、佔原 12 條的比例多少?若以有效 10 條為分母,漏引率又是多少?
解析
重複號 2 處,佔原 12 條 = 2/12 = 16.7%。分母用原條數,因為「佔比」問的是在原編號體系裡出了多大面積的錯。
若改以有效 10 條為分母,2/10 = 20.0%,這是「漏引率」口徑,回答的是「現存引用裡有多大比例指錯」。兩個百分比不同是正常的,分母口徑不同,不是算錯。
回代核驗:10 + 2 = 12 = 12;2/12 = 16.7%,2/10 = 20.0%,兩條路徑各用各的分母,不相加、不混用。
答案 重複號 2 處,佔原 12 條 16.7%;以有效 10 條為分母漏引率 20.0%
採分點 重複號計數 1 分;16.7% 2 分;分母口徑辨析 2 分;20.0% 2 分;兩個百分比不相加 1 分;編號回代 1 分
易錯點 把 16.7% 與 20.0% 相加;兩個百分比都用同一個分母
三、規律小結與對照表
| 檢查項 | 正常態 | 刪段後 | 處理 |
|---|---|---|---|
| 編號連續 | 1–12 | 缺號 | 前移重排 |
| 註文數 | 12 | 10 | 刪失效 |
| 交叉引用 | 全部命中 | 2 處撲空 | 改指向 |
| 重複號 | 0 | 2 處 | 重排消除 |
小結:刪段要連編號鏈一起修。本例 12 條裡 2 處失效,重排為 1–10;按原條數是 16.7%,按有效條數是 20.0%,兩個口徑別混。文檔與編號均為自編示意。
四、自測清單
- 知道腳註編號必須連續
- 能發現刪除段落造成的交叉引用撲空
- 能給出「刪註文+前移重排+改引用」三步
- 能算失效引用佔比與漏引率
- 知道兩個百分比分母不同不能相加
- 能用 12−2=10 回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