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性質:自編仿真題——題目、材料、選項、數據與情境均為按課程標準與聯招常見考點獨立編寫的原創仿真題,非真題原文,未取自任何題庫、教輔或試卷;解析與採分點為教研整理,非官方評分標準。
一、考點定位與做題順序
裝置:斜槽末端水平,入射球 m₁ 從斜槽滾下,不放被碰球時落在 P;放上被碰球 m₂(靜止於支柱)後,碰後 m₁ 落在 M、m₂ 落在 N。O 為拋出點在紙上的豎直投影,測 OP、OM、ON。
核心推導:碰前後各球都從同一高度做平拋,飛行時間 t 相同,故 v = x/t。動量守恆 m₁v₀ = m₁v₁ + m₂v₂ 兩邊同乘 t 得 m₁·OP = m₁·OM + m₂·ON——不用測時間、不用測速度,只量水平位移。這是本題最大的採分點。下面數據為自編。
二、題目呈現
題設(自編)
用平拋法驗證動量守恆。測得 m₁ = 0.020 kg、m₂ = 0.010 kg;在白紙上確定 O 點後,用圓規畫出各落點的最小圓,取圓心得:OP = 29.5 cm、OM = 10.0 cm、ON = 39.0 cm(均已換算為從 O 起算的水平距離)。
(1) 寫出實驗原理,說明為什麼可以把動量守恆式寫成 m₁·OP = m₁·OM + m₂·ON,並指出 t 為什麼能約掉。
(2) 代入數據檢驗動量是否守恆,計算相對偏差並判斷是否在誤差允許範圍內。
(3) 寫出本實驗對兩球質量與半徑的要求,並說明為什麼必須滿足;說明斜槽末端為什麼要調水平、入射球為什麼每次從同一位置由靜止釋放。
(4) 指出下列操作的影響:① 被碰球支架略高,使碰後兩球拋出高度不同;② 用落點的最小圓中心而非某一次落點;③ 入射球質量小於被碰球;④ 斜槽末端不水平。
三、分步解析
(1) 原理 碰前:m₁ 從斜槽滾下以 v₀ 從末端水平飛出,落點 P,OP = v₀t。碰後:m₁ 以 v₁ 飛出落 M(OM = v₁t),m₂ 以 v₂ 飛出落 N(ON = v₂t)。三球(三種情形)均從同一高度做平拋,豎直方向 h = ½gt² 相同,故飛行時間 t = √(2h/g) 完全相同。動量守恆 m₁v₀ = m₁v₁ + m₂v₂ 兩邊乘 t:
m₁(v₀t) = m₁(v₁t) + m₂(v₂t) → m₁·OP = m₁·OM + m₂·ON。
因此只需測三個水平位移與兩球質量,不必測時間也不必測速度;t 能約掉的前提是「拋出點高度相同且初速度水平」。答題必須寫出 h 相同 → t 相同這一步,只背公式不給滿分。
(2) 檢驗 左邊(碰前):m₁·OP = 0.020 × 29.5 = 0.590 kg·cm。右邊(碰後):m₁·OM + m₂·ON = 0.020×10.0 + 0.010×39.0 = 0.200 + 0.390 = 0.590 kg·cm。
兩者相等,相對偏差 = |0.590 − 0.590| / 0.590 = 0%(在自編數據下完全吻合;實際實驗中落點離散、讀數與摩擦會帶來百分之幾的偏差,一般 ≤5% 即認為在誤差允許範圍內驗證成立)。
速度回驗(取 t 約 0.30 s 量級僅作示意):v₀ = OP/t、v₁ = OM/t、v₂ = ON/t,數值上 m₁v₀ = m₁v₁ + m₂v₂ 與位移式等價 ✓。另可核動能:碰前 ∝ m₁OP² = 0.020×870.25 = 17.41,碰後 ∝ 0.020×100 + 0.010×1521 = 2.00 + 15.21 = 17.21,略小(約 1.1%),說明這是近似彈性碰撞、有微小動能損失,但動量仍守恆——動量守恆不要求動能守恆,這一點常被追問。
(3) 條件 質量:必須 m₁ > m₂(入射球質量大於被碰球)。理由:若 m₁ < m₂,一維彈性碰撞後入射球會反彈向後,落點落在 O 點左側甚至撞回斜槽,OM 不再是正向水平位移,表達式與測量都失效;m₁ > m₂ 可保證碰後 m₁ 仍向前運動。半徑:兩球半徑應相等(或至少使球心等高),保證碰撞為對心正碰、碰後速度均沿水平方向,且兩球從同一高度拋出(否則 t 不同,t 約不掉)。斜槽末端水平:保證球離開時初速度水平,做真正的平拋;若末端上翹或下傾,初速度有豎直分量,h 與 t 不再由同一公式給出,OP、OM、ON 不再正比於水平速度。同一位置由靜止釋放:保證每次碰前速度 v₀ 相同,使 P 點可重複、多次落點能取平均圓心;否則各次 v₀ 不同,落點散亂無法定 P。
(4) 誤差逐項 ① 支架略高使拋出高度不同:兩球飛行時間 t₁ ≠ t₂,位移不再與速度成同一比例,m₁·OP = m₁·OM + m₂·ON 的前提被破壞,檢驗式本身失效——屬方案性錯誤,不是普通讀數誤差。② 用最小圓中心取落點:多次落點有離散,取最小包容圓的圓心相當於取平均落點,減小偶然誤差,是正確做法;若只取某一次落點,隨機偏差會直接代入。③ m₁ < m₂:入射球碰後反彈,OM 方向反了甚至測不到,表達式失效(見(3)),屬條件錯誤。④ 末端不水平:初速度帶豎直分量,不再共用一個 t,且水平位移與水平初速度的比例失真,動量檢驗式不成立;同時落點系統性偏移,屬方案性錯誤。
守恆回驗 把位移式除以 t 復原為速度式:m₁(OP/t) = m₁(OM/t) + m₂(ON/t),與動量守恆原式逐項對應 ✓;再用自編數據反推若動量守恆成立,ON 應為 (m₁OP − m₁OM)/m₂ = (0.590−0.200)/0.010 = 39.0 cm,與實測 ON = 39.0 cm 一致 ✓。兩端閉合,說明落點命名(P 碰前、M 碰後入射球、N 碰後被碰球)沒有對錯。
四、採分點對照
| 設問 | 答案要點 | 採分點 |
|---|---|---|
| (1) 原理 | h 同 → t 同 → 兩邊乘 t 得位移式 | 平拋時間相同 2 分;v=x/t 1 分;推導 2 分;「不必測 t/速度」1 分 |
| (2) | 左右皆 0.590 kg·cm,偏差 0%,成立 | 兩邊計算各 2 分;偏差 1 分;「誤差允許範圍內」1 分;動能補充 1 分 |
| (3) 質量 | m₁>m₂,防反彈 | 條件 1 分;反彈理由 2 分 |
| (3) 半徑/水平/同位 | 等半徑對心、末端水平、同位靜止釋放 | 三條各 2 分(條件+理由) |
| (4) ① | 高度不同 → t 不同 → 檢驗式失效 | 判定 1 分;前提破壞 2 分 |
| (4) ② | 最小圓中心減小偶然誤差 | 判定 1 分;理由 1 分 |
| (4) ③④ | 反彈 / 末端不水平均破壞前提 | 各 2 分 |
五、高頻易錯點
- 把落點命名弄反:P 是「不放被碰球」時入射球的落點,M 是「碰後入射球」,N 是「碰後被碰球」。
- 推導只背 m₁OP=m₁OM+m₂ON,不寫「同高度 → t 相同」這一步,原理分被扣。
- 忘記 t 能約掉的前提是兩球拋出高度相同、初速度水平。
- 認為動量守恆要求動能也守恆:本題動能略減仍屬動量守恆。
- m₁ < m₂ 卻照常測 OM,不知道入射球會反彈。
- 兩球半徑不等,碰撞非對心、拋出高度不同,仍用同一 t。
- 斜槽末端不水平或釋放位置不固定,只歸為「讀數誤差」而不判方案錯誤。
- 只取一次落點,不用最小圓中心,偶然誤差被直接帶入。
六、小結與自查清單
| 要點 | 正確要求 | 破壞後果 |
|---|---|---|
| 落點 | P 碰前、M 碰後 m₁、N 碰後 m₂ | 命名反了則表達式錯配 |
| 時間 | 同高度平拋 → t 相同 | t 不同則位移式失效 |
| 質量 | m₁ > m₂ | 入射球反彈 |
| 半徑 | 相等、球心等高 | 非對心、高度不同 |
| 末端 | 嚴格水平 | 初速帶豎直分量 |
| 落點取值 | 最小圓圓心(平均) | 單次落點偶然誤差大 |
- □ 先寫「h 相同 → t=√(2h/g) 相同 → v=x/t」,再推位移式。
- □ 三個落點命名逐一核對,別把 P 與 M 對調。
- □ 檢驗式兩邊分別算,給出偏差與「誤差允許範圍內」。
- □ 條件題寫「要求 + 為什麼」,尤其 m₁>m₂ 防反彈。
- □ 區分「動量守恆」與「動能守恆」,不混答。
- □ 誤差題先判「方案性錯誤」還是「偶然誤差」。
- □ 結果回代反推一個位移(如 ON),確認落點沒對錯。
平拋法最漂亮的一步,是把「測速度」換成「量長度」:同高度給出同一個 t,動量守恆兩邊一乘 t 就成了 m₁·OP = m₁·OM + m₂·ON。所有條件題其實都在守這個前提——高度相同、初速水平、不反彈。把「為什麼 t 能約掉」寫透,其餘各問都是它的註腳。本組數據、裝置與結論均為原創自編仿真內容。